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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報稅 IR56E/IR56F/IR56G 教學 2026 — 新入職、離職、離港漏報罰 $10,000

ESGov 編輯部 · 2026 年 10 月 · 閱讀時間 9 分鐘

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稅務或法律意見。涉及實際申報、罰則或離港清稅,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每間公司嘅僱傭安排同申報情況都唔同,適用要求可能因情況而異。

1. 前言 — 我請第一個員工,收到稅局信

我公司 2024 年成立,一直都係我一個人。到 2025 年 9 月請咗個兼職設計師,每星期返兩日,月薪 $9,000 左右。我當時心諗:$9,000 一個月,年薪十萬都唔夠,低過個人基本免稅額,應該唔使報稅啦。

結果 2026 年 4 月收到稅務局一封查詢信,問我「為何未就 2025 年 9 月入職之僱員提交 IR56E 表格」。我當時連 IR56E 係咩都唔知,以為「報稅」就係每年 4 月收到 BIR56A 嗰張表格。

好在我即刻補交,稅局只係書面提醒,冇罰錢。但我搵會計師朋友傾,佢話我算好彩 — 佢有個客請咗兩個員工兩年,從來冇交過 IR56E/IR56F,最後被評定罰款,加埋補交同解釋嘅時間,遠超請人幫手做嘅成本。

呢篇就係我踩過之後,將IR56E、IR56F、IR56G 三張通知書拆到明明白白:邊個情況用邊張、幾時交、要交幾多份、填咩資料,同埋最緊要 — 交漏咗會點。

一分鐘版本:IR56E(新聘)=入職後 3 個月內交 1 份;IR56F(離職)=離職前 1 個月交 1 份;IR56G(離港)=預計離港前 1 個月交 2 份,而且由交表當日起唔可以再出糧,要等稅局「同意釋款書」。全部漏交都係《稅務條例》第 80(1) 條,最高罰款 $10,000。

2. IR56 家族一覽:邊張表幾時用?

稅務局用「BIR56A + IR56 系列」整套表格去掌握每間公司每年出咗幾多糧俾邊個。好多人只聽過 IR56B,但其實一共有五張常用表,用途完全唔同:

表格 用途 幾時交 份數
BIR56A 僱主報稅表(總表) 稅局每年 4 月發出,發出日起 1 個月內 1 份
IR56B 每名僱員全年薪酬申報 連同 BIR56A 一併提交 每名僱員 1 份
IR56E 新聘僱員通知 開始受僱後 3 個月內 每名 1 份
IR56F 僱員停止受僱(或死亡)通知 停止受僱前 1 個月 每名 1 份
IR56G 僱員長期或永遠離開香港通知 預計離港前最少 1 個月 每名 2 份
IR56M/IR6036B 支付給非僱員( freelancer、佣金經紀)嘅酬金 連同 BIR56A 一併提交 每人 1 份 + 總表

搞清楚一個關鍵概念:BIR56A/IR56B 係「年度」申報,IR56E/F/G 係「事件」通知。事件通知係即時嘅 — 有人入職、有人走、有人離港,你就要主動通知稅局,唔需要等 4 月。

實務做法:我而家嘅做法係「入職即開一個 folder」— 影印身份證、填 IR56E 草稿、記低入職日;離職就即刻開 IR56F 草稿,唔等年結。詳情可以睇 IR56B 實戰指南 點樣配合年度申報。

3. 三張通知書嘅死線點計

稅務局嘅要求寫得好清楚,但實際計起上嚟好多人中招,因為「前 1 個月」同「3 個月內」係兩個完全唔同方向嘅概念:

表格 法定時限 實例
IR56E 開始受僱後 3 個月內(事後) 2026 年 4 月 3 日入職 → 死線 2026 年 7 月 3 日
IR56F 停止受僱前 1 個月(事前) 2026 年 7 月 4 日最後工作日 → 死線 2026 年 6 月 4 日
IR56G 預計離港日前最少 1 個月(事前) 2026 年 7 月 8 日離港 → 死線 2026 年 6 月 8 日

留意 IR56F 同 IR56G 嘅陷阱:離職日同離港日係兩個唔同日子。我那個朋友嘅同事 7 月 4 日離職、7 月 8 日飛加拿大,佢以為「離職前 1 個月」= 6 月 4 日交就得,結果交咗 IR56F 而冇交 IR56G,稅局照樣追。正確做法係:知道員工會離港,就改用 IR56G(交 2 份),唔係 IR56F。

真實個案:有個東主嘅會計同事放假,7 月 31 日離職嘅員工,IR56F 拖到 8 月中才交。稅局書面查詢後,雖然因為「有合理辯解 + 首次」冇檢控,但要提交書面解釋同補交紀錄。呢啲麻煩,其實一個月前填張表就避免到。

4. IR56E 新聘僱員:3 個月內要交

IR56E 係我最初完全忽略嘅一張表。稅務局規定:當你聘用一名「可能須繳納薪俸稅」嘅員工,就要在開始受僱後 3 個月內提交 1 份 IR56E。

問題係:「可能須繳納薪俸稅」點判斷?答案唔係「年薪過唔過免稅額」咁簡單,因為稅局嘅年度申報範圍本身就包得好闊:

僱員類型 要唔要在 BIR56A/IR56B 申報
單身僱員,全年入息 $132,000 或以上 要
已婚僱員(不論入息多寡) 要
兼職員工(不論入息多寡) 要
董事(不論入息多寡) 要
單身、全職、全年入息低於 $132,000 一般唔需要在 IR56B 申報

即係話,我請嗰個每星期返兩日嘅兼職設計師,因為係兼職,不論入息多寡都要申報 — 我當時用「年薪十萬唔夠」做判斷,方向完全錯。同一道理,就算你請嘅人做得好少時數,只要佢係兼職身份,都應該交 IR56E。

4.1 董事特別注意

如果你公司有新董事上任(包括你自己嘅家人做掛名董事),就算佢全年冇收過一分錢袍金,年度 IR56B 都要申報。而新委任嘅董事,亦應該按新聘僱員嘅邏輯交 IR56E。呢點好多一人公司/家族公司會漏,因為「我冇出糧俾佢」聽落好似唔關稅局事,但稅局要嘅係掌握「邊個係董事」。

4.2 何時唔需要交 IR56E

  • 員工明顯唔會構成薪俸稅責任(例如短期來港、全程在外地工作、全年在港不超過規定日數)— 但呢種情況建議先問會計師,因為判斷有爭議空間。
  • 該員工已經在年度 IR56B 內首次申報,而且你係同一年度內完成 — 實務上稅局仍期望你交 IR56E,唔好靠「之後會報 IR56B」去頂。

免費工具:我而家會將每份僱傭合約、入職資料表同 IR56 表格副本一齊放入 ESGov 我的文件櫃,按僱員名分類。到 4 月報稅或者稅局查詢嗰陣,五分鐘就搵返齊。

5. IR56F 停止受僱:離職前 1 個月

IR56F 係「僱員停止受僱(或死亡)」通知,要在停止受僱前 1 個月提交 1 份。注意係「前」,唔係「後」— 呢個設計係想稅局在你最後一期糧之前,就知道有人要離職,方便評稅。

5.1 離職前 1 個月要準備咩

  • 確認最後工作日(Last Day)同最後一期糧嘅組成:底薪、未放年假折算、佣金、花紅、代通知金
  • 確認員工離職後會唔會離港 — 會離港就轉用 IR56G
  • 填 IR56F:僱員個人資料、職位、受僱期間、離職原因、離職前 12 個月薪酬
  • 交表後留一份副本給僱員(稅局明確要求),自己亦保存一份

5.2 冇提前一個月通知嘅情況

香港大部分僱傭合約都係一個月通知或代通知金,所以正常情況下你係有時間。但以下情況會撞板:

  • 即日辭職、曠工被即時解僱 — 你冇可能一個月前交。做法:即日或翌日提交,並在表格或附函註明實際情況,保留辭職信/警告信/曠工紀錄。
  • 僱員死亡 — 同樣要交 IR56F,由僱主代表填報,註明死亡日期。
  • 試用期內唔夠一個月通知 — 合約寫七日通知嘅,就七日前交,並在表格反映實際最後工作日。

唔好重複申報:交咗 IR56F 之後,就唔需要再為佢填該年度嘅 IR56B。稅務局講明,同一筆收入用兩份 IR56 系列表格申報,可能導致重複計稅。相反,如果佢只係年中入職、年結仍在職,就要交 IR56E + 年度 IR56B,兩樣都要。

離職牽涉嘅其他手續(最後一期糧、年假折算、MPF、離職證明)可以睇 終止僱傭合約指南,避免只顧報稅而漏咗勞工法責任。

6. IR56G 離港:交 2 份 + 扣起薪酬

IR56G 係三張表之中最容易被誤解嘅一張,因為佢除咗申報,仲附帶一個付款禁令:

IR56G 三步曲

1. 先向僱員查詢預計離港日期。

2. 在預計離港日前最少 1 個月,向稅局提交2 份 IR56G。

3. 由交表當日起不可支付任何款項俾該僱員(薪金、佣金、花紅、發還租金或開支,無論金錢或等值),直至佢出示稅務局嘅「同意釋款書」。

6.1 「同意釋款書」係咩

僱員離港前要辦清稅手續。清稅完成後,稅務局會發出一封「同意釋款書」(Letter of Release)給僱主,僱主收到之後才可以放款。如果僱員欠稅又唔清,稅局會向僱主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IR113C),要求你從扣存嘅款項中代為清繳 — 呢個時候你係「被指定」要交錢嘅一方,唔係你想唔想嘅問題。

6.2 僱員想快啲拿到錢,點做最快

根據稅務局嘅例子:僱員如果親身在郵政局付款櫃位用現金、「易辦事」或銀行本票清繳稅款,然後帶收據去稅務中心 4 樓向收稅主任索取同意釋款書,一般 30 至 40 分鐘就可以拿到。如果用支票或混合繳款,稅局通常會在收到款項後約 10 日才以郵寄方式發出。所以如果你同事趕飛機,記得提佢用現金/EPS/本票。

6.3 常見誤解

誤解 實際
「佢只係去旅行兩星期,唔算離港」 短期旅遊唔屬於「長期或永遠離開香港」,唔需要 IR56G;但如果你知道佢係移民、長期派駐外地,就要交
「我照出最後一期糧,佢自己搞清稅」 由交 IR56G 當日起就唔可以付款。你出咗,就係違反規定,稅局可以向公司追
「交 1 份就得,同其他表一樣」 IR56G 要交 2 份
「交咗 IR56F 就唔使交 IR56G」 離職同離港係兩件事。知道佢會離港,就應該用 IR56G(2 份),唔係 IR56F

7. 填表要準備嘅資料 Checklist

IR56E/F/G 三張表嘅欄位大同小異,主要係「僱員身份 + 受僱期間 + 薪酬」三組。我整理咗一份準備清單,開表之前執齊就唔會填填停下:

公司資料

公司全名(同公司註冊處一致)、商業登記號碼、稅局檔案號碼、地址、聯絡人同電話。

僱員身份

中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未領有 HKID 就填護照號碼同發證地點)、住址、通訊地址、婚姻狀況、職位。

受僱期間同薪酬

入職日/離職日/離港日、全職或兼職、薪酬組成(底薪、佣金、花紅、津貼、房屋福利、股份獎賞)、MPF 僱主同僱員供款、非現金利益。

幾個實務細節唔好漏:

  • 外幣要折港元 — 用稅局公布嘅主要貨幣平均兌換率,或者任何對外公開合理嘅平均率,但要貫徹使用。
  • 非現金利益都要報 — 宿舍、度假旅程、股份獎賞、股份認購權全部屬於應申報利益。
  • 填完要給僱員一份副本 — 稅局明確要求,僱員靠呢份副本填自己嘅報稅表。
  • 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 — 如果交文本表格,唔好用其他顏色。

唔想逐格手填:稅務局每年 3 月 1 日起提供 IR56 表格擬備工具,可以先做好資料再上載;亦可透過「稅務易」用僱主電子報稅直接提交 IR56B/E/F/G,系統會幫你檢查必填欄位。第一次用建議先睇我哋 稅務易實戰教學。

8. 網上報稅(僱主電子報稅)點做

我最初係列印文本表格再郵寄,一來一回成兩個星期,仲要担心寄失。轉用僱主電子報稅之後,流程簡單好多:

Step 1 — 開通僱主電子報稅

用「稅務易」僱主帳戶登入,先確認公司檔案號碼同聯絡資料,第一次用要設定授權。

Step 2 — 揀表格類型

IR56E(新聘)、IR56F(離職)、IR56G(離港)、IR56B(年度)分開提交,一張表一個人。

Step 3 — 逐項輸入 + 系統檢錯

身份證號碼格式、日期、金額都會即時檢查。呢個係電子報稅最大好處 — 唔會因為漏一格而被退件。

Step 4 — 提交並保存確認紀錄

提交後記得儲存或列印確認頁,我自己會存入 文件櫃,同僱傭合約放埋一齊,日後稅局查詢就有紀錄。

Step 5 — 交副本給僱員

電子提交都一樣要給僱員一份副本(可以是 PDF),呢個係法定要求之一。

如果公司仲未收到當年嘅 BIR56A(例如新成立公司),記得在 4 月中之後用 IR6163 表格向稅局索取,唔好因為「冇收到表」而當冇責任 — 稅局立場係你仍然要主動索取同申報。

9. 7 個中伏位(我踩過嘅)

中伏 1:用「年薪過唔過免稅額」判斷要唔要報

兼職、已婚、董事三類係「不論入息多寡」都要報。我用年薪判斷,直接漏報兼職同事。

中伏 2:以為報稅只係每年 4 月一次

IR56E/F/G 係事件驅動,隨時要交。入職、離職、離港就係 trigger。

中伏 3:離職後才交 IR56F

法定要求係離職前 1 個月。拖到走咗之後,就算補交都可能被查詢。

中伏 4:知道員工移民但照出最後一期糧

交 IR56G 當日起就要停止付款,直到見到「同意釋款書」。出了就係自己孭風險。

中伏 5:IR56F 之後又在 IR56B 報一次

重複申報可能令同一筆收入計兩次稅,僱員收到評稅通知會反過來找你。

中伏 6:冇留副本俾僱員

僱員要靠你嘅副本填自己報稅表。冇俾,佢亂填,最後稅局都係搵公司核對。

中伏 7:薪酬紀錄冇保存 7 年

僱員薪酬紀錄要保存最少 7 年。我試過換會計軟件,舊資料冇匯出,好彩只係 2 年前嘅事。呢個之後講罰則。

10. 紀錄保存 7 年同罰則

呢部分最多人忽略,但罰則最重。稅務局要求業務經營者保存業務紀錄(包括支付員工薪酬嘅紀錄)最少 7 年,而且列明要保存嘅內容:

  • 僱員個人資料:姓名、地址、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及發證地點、婚姻狀況
  • 受僱性質(全職/兼職)同職位(例如營業經理、會計、董事)
  • 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嘅薪酬款額(不論港幣、外幣或在本港以外支付)
  • 非現金同附帶利益(宿舍、度假旅程、股份獎賞、股份認購權)
  • 僱員同僱主嘅 MPF(或類同計劃)供款
  • 僱傭合約同之後嘅修訂條款、受僱期間
違規情況 條文 罰則
僱主無合理辯解不遵照申報/通知規定(包括 IR56 系列) 第 80(1) 條 罰款 $10,000,法庭可命令在指明時間內辦妥
無合理辯解不備存業務紀錄 第 80(1A) 條 罰款 $100,000,法庭可命令在指明時間內辦妥
填報不正確報稅表/提供不正確資料/未有按時提交 第 80(2) 條 罰款 $10,000,並可加徵相等於少徵稅款 3 倍嘅罰款

唔好等到被查:我見過最貴嘅唔係罰款,係補做嘅時間 — 三年嘅 IR56E/IR56F 一次補,要逐個員工翻舊糧單、對 MPF 紀錄。與其補,不如每次入職離職即做。

11. 常見問題(FAQ)

IR56E 幾時要交?

稅務局規定,僱主聘用一名「可能須繳納薪俸稅」嘅員工後,須在開始受僱起計 3 個月內提交 1 份 IR56E。例如員工 2026 年 4 月 3 日入職,死線就係 2026 年 7 月 3 日。經僱主電子報稅提交同樣計 3 個月。

請兼職、散工、董事要唔要交 IR56E?

要。兼職員工不論入息多寡都要申報;董事亦不論入息多寡都要申報。年度 BIR56A/IR56B 嘅申報範圍包括全年入息 $132,000 或以上嘅單身僱員、已婚人士(不論入息)、兼職員工(不論入息)同董事(不論入息)。所以請一個每月只做幾日嘅兼職,都應該交 IR56E。

僱員離職一定要交 IR56F 嗎?即日走點算?

要,法定要求係「停止受僱前 1 個月」提交 1 份 IR56F。如果員工即日辭職、即日離開,你已經無法在 1 個月前提交,實務做法係盡快補交並在表格註明實際離職日期,同時保留辭職信、最後工作日紀錄。若該員工之後會離港,就改用 IR56G(交 2 份)並扣起款項。

IR56G 交咗之後,最後一期糧幾時可以出?

由你提交 IR56G 當日起,不可支付任何薪酬或款項(包括薪金、佣金、花紅、發還租金或開支,無論金錢或等值)給該僱員,直至他辦妥清稅手續並向你出示稅務局發出嘅「同意釋款書」。收到同意釋款書後才可支付扣存嘅款項。

交咗 IR56F 或 IR56G,仲要唔要在 IR56B 再報一次?

不需要。稅務局明確指出,如已為僱員提交 IR56F 或 IR56G,就無須再為他填報該年度嘅 IR56B,因為同一筆收入用兩份 IR56 系列表格申報,可能導致重複計稅。相反,如果只係中途入職但年結仍在職,就要交 IR56E,同時在年度 IR56B 申報。

漏交 IR56E/IR56F/IR56G 有咩後果?

根據《稅務條例》第 80(1) 條,僱主無合理辯解而不遵照第 52(2) 及 (4) 至 (7) 條(包括提交 IR56 系列通知書)嘅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 $10,000,法庭並可命令在指明時間內辦妥未遵辦事項。另外,填報不正確報稅表或未有按時提交,可按第 80(2) 條判罰款 $10,000,並可加徵相等於少徵稅款 3 倍嘅罰款。

報稅只係合規嘅一部分。公司每年仲有周年申報表、商業登記續期、SCR 更新等死線 — 可以睇 合規時間表終極指南 一次過排好全年時間。

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稅務或法律意見。實際申報責任、罰則同清稅安排會因個別情況而有重大分別,決定自行處理之前,請務必諮詢執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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