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涉及宣誓、法定聲明內容同罰則,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律師。每單情況嘅事實都唔同,適用程序同刑罰可能因情況而異。
目錄
1. 前言 — 銀行一句「你去宣誓啦」,我就企咗喺民政事務處門口
我第一次接觸「法定聲明」係因為銀行。當時公司要換銀行戶口嘅簽署人,銀行話董事要交一份聲明,證明公司嘅註冊地址同實際營運地址一致。我當時心諗:地址我咪寫咗喺表格度囉,仲要宣誓?
結果職員叫我「去宣誓就得」,冇講清楚去邊度宣誓、要帶咩、幾錢。我就咁喺民政事務處門口企咗半個鐘,因為嗰日嘅時段已經滿,要等下一節;第二次去又發現自己帶咗份自己打嘅聲明稿,職員話一定要用佢哋指定表格,我份稿只可以做附件。
第三次終於搞掂,全程免費,但前後用咗我三個工作日。後來自己做生意越做越多,先發現原來公司日常好多位都會撞到法定聲明:補領股票、股份轉讓打厘印時報市值、遺失公司印章、申請政府資助、甚至股東過身承繼都會用到。
呢篇文就係我撞板之後整理出嚟嘅筆記,同你一次講清香港公司法定聲明嘅做法、費用、場景同中伏位,等你唔使好似我咁走三次。
僅供參考:本文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真正落筆寫聲明內容之前,特別係涉及股權、遺產或者訴訟嘅聲明,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律師。
2. 法定聲明係咩?同誓章、確認、公證有咩分別?
香港嘅「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係一份無經宣誓嘅書面事實陳述:你喺文件上寫低事實,然後喺獲授權嘅人面前簽名,並讀出聲明詞,確認內容真確。它受《宣誓及聲明條例》(香港法例第 11 章)規管。
好多人將以下幾樣嘢撈埋一齊,其實用途好唔同。以下係我整理嘅對照表:
| 名稱 | 有冇宣誓 | 主要用途 | 常見場合 |
|---|---|---|---|
| 法定聲明 Statutory Declaration |
無(鄭重聲明) | 向機構證明一件事實 | 銀行、過戶處、政府部門 |
| 誓章 Affidavit |
有(宣誓) | 法庭程序嘅證據陳述 | 訴訟、遺產承辦、清盤 |
| 非宗教式確認 Affirmation |
有(確認代替宣誓) | 同宣誓等效,唔使用宗教形式 | 唔想按宗教信仰宣誓嘅人 |
| 公證 Notarisation |
唔一定 | 由公證人核實簽署人身分及簽名 | 文件去海外使用 |
| 核證副本 Certified True Copy |
唔係 | 證明副本同正本相符 | 銀行 KYC、海外申請 |
記住一句就夠:要交去法庭做證據嘅,通常係誓章;要交去銀行、過戶處、政府部門證明事實嘅,通常係法定聲明。至於副本認證同海外使用,就係公證人嘅範疇。
實戰提示:法定聲明同誓章嘅分別,唔止係程序,連刑罰條文都唔同。你唔需要死記,但一定要知道自己簽緊邊一種,因為寫錯格式好可能俾對方退件。
3. 邊個可以監誓?五個途徑逐個拆
香港可以做聲明/宣誓嘅人唔止一個途徑,價錢同彈性差好遠。以下係我同朋友實際用過嘅比較:
| 途徑 | 費用 | 適合情況 | 限制 |
|---|---|---|---|
| 民政諮詢中心(監誓員) | 免費 | 私人用途聲明,例如報失、地址聲明 | 只做指定用途、有時段限制、必須用指定表格 |
| 執業律師 | 一般每次幾百蚊起 | 公司文件、要夾附文件、時間急 | 要預約,收費視乎律師行 |
| 監誓員 Commissioner for Oaths |
按次收費 | 一般聲明 | 多數喺律師行內提供服務 |
| 太平紳士 | 通常免費 | 部分政府表格指定要求 | 要預約,時段有限 |
| 公證人 Notary Public |
較高(國際公證服務可以 HK$1,000 以上) | 文件要交去海外 | 只做公證/加簽相關工作 |
我嘅心法係:先問對方(銀行/過戶處/政府部門)接受邊種聲明同邊個做,然後才揀途徑。試過有朋友走去民政事務處做公司文件嘅聲明,做完對方唔收,因為佢哋要求律師或太平紳士見證,浪費咗時間。
真實案例:我朋友補領實物股票,過戶處嘅表格寫得好清楚 — 喺香港宣誓嘅話,可以在公證人、太平紳士、監誓員或授權監誓嘅律師面前做;如果佢喺內地宣誓,就要公證人員加外交部認證。佢本來打算喺民政事務處免費搞,但因為佢人喺深圳,最後都係要走公證嘅路,成本高好多。
4. 幾錢、幾時、邊度做 — 民政諮詢中心實戰流程
如果你係做一般私人用途聲明,民政諮詢中心係最抵嘅選擇,因為費用全免。但佢有幾個「規則」一定要跟,唔跟就白行一趟。
第 1 步:打電話或者上網查時段
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嘅辦理時段唔一樣,有啲一個鐘得幾節。可以打 2835 2500 查詢,或者睇民政事務總署網頁嘅時段表。一般係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
第 2 步:提前 15 分鐘到場
職員要時間填表同蓋印。遲到嘅話,中心會叫你等下一節,我試過就係咁等咗一個鐘。部分中心最後一節係下午 6 時 30 分或 6 時 45 分。
第 3 步:帶身份證正本
必須親身出席,並帶附有姓名同照片嘅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影印本、相片、電子版都唔收。
第 4 步:用指定表格,自己份稿做附件
呢個係我最大嘅中伏位。你唔可以自己模仿《宣誓及聲明條例》或者民政事務總署嘅表格格式另製一份。正確做法係用佢指定嘅聲明表格,然後將你自己草擬嘅內容作為附件夾埋一齊。
第 5 步:喺監誓員面前讀出聲明詞然後簽名
聲明詞大意係「本人謹憑藉《宣誓及聲明條例》衷誠作出此項鄭重聲明,並確信其為真確無訛」。中英文都可以,揀你了解內容嘅語言讀。
費用方面,民政諮詢中心係免費。如果去律師樓,收費視乎律師行同複雜程度:普通宣誓/聲明一般每次幾百蚊起;如果係國際公證服務下嘅聲明見證,有律師行明碼標價 HK$1,500,另加每頁核證費。所以唔同途徑差價可以好大,做之前記得問清楚報價。
兩個唔好搞錯嘅限制:(一)監誓員無獲授權為你「見證簽名真確性」,你可以改為聲明「附件上嘅簽名係我本人嘅真確簽名」;(二)監誓員亦無獲授權核證副本,同樣要用聲明方式處理。民政事務總署亦唔會辦理公證或文件加簽。
5. 公司最常要法定聲明嘅七大場景
以下係我自己或者身邊做生意嘅朋友真正撞過嘅情況。你可以當成 checklist,睇下自己公司邊一日會用到。
5.1 遺失股份證明書(實物股票)補領
呢個係最經典、亦係最麻煩嘅場景。你唔見咗張股票,唔可以就咁話「唔見咗」就算 — 過戶處要你填「賠償保證及發出新股票申請書」加一份法定聲明,聲明股票已經遺失、冇轉讓俾人、亦冇其他人持有。
流程大致係:向過戶處報失同取表格 做法定聲明 交回表格 過戶處通知聯交所 按規定連續 90 日、每 30 日喺中英文報章刊登公告一次 90 日內有人可以提出申索 冇爭議就補發新證書。H 股或者要登報嘅個案,單係廣告費已經可以幾千蚊,時間可以幾個月。
真實案例:有個朋友幫自己公司補領股票,去到過戶處先發現表格要求「如申請人為有限公司,須委任負責人或董事以個人名義宣誓,並無須蓋上公司印章」。佢本身以為要帶公司鋼印去蓋,白帶咗。呢點同好多人嘅直覺相反,記住:宣誓係人嘅行為,唔係公司嘅行為。
5.2 股份轉讓打厘印 — 市值聲明
非上市公司嘅股份冇公開市價,稅務局會要求用公司最近期帳目嘅資產淨值去計市值。當交易雙方係關聯公司、或者市值難以確定時,稅務局可以要求由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嘅負責人(例如董事、公司秘書)作出法定聲明,講清楚計市值嘅基礎。
呢一步好容易漏。好多東主以為簽兩份轉讓文件、交去印花稅署就完事,結果收到稅局信件要求補充聲明,成個流程拖延幾個星期。想知轉讓文件同印花稅點計,可以睇我哋嘅 股份轉讓費用指南 同 印花稅厘印費終極指南。
5.3 銀行開戶、KYC 同簽署人更新
開戶或者更新簽署人時,銀行可能要求聲明公司註冊地址、實益擁有人身分、或者你冇持有其他同類戶口。銀行最清楚自己想要咩格式,所以佢要求聲明嘅時候,一定要問清楚:用邊份表格、要唔要律師見證、要唔要英文版。
5.4 遺失公司印章、文件或帳簿
公司印章、股票簿、法定紀錄冊唔見咗,除咗要報警,好多時仲要公司授權人以聲明方式確認遺失事實同最後使用情況。綠盒入面有咩、邊啲唔見咗要特別處理,可以睇返綠盒攻略。
5.5 董事或股東資料同紀錄唔一致
例如股東身份證改名、地址同登記冊唔同、簽名式樣變咗。呢種情況用聲明去補充事實,比改一堆法定紀錄快,但改完之後記得同步更新內部登記冊同 SCR,唔係就又會出現第二個唔一致。
5.6 申請政府資助、牌照或者投標
資助計劃一般要聲明公司冇欠稅、冇關聯利益衝突、符合計劃資格。呢類聲明格式多數由資助機構指定,唔可以自己改。如果聲明涉及實質資料,記得先對清楚帳目同稅務狀況。
5.7 移民、簽證同海外機構要求
移民申請、海外學校、外國銀行好多時要香港公司或董事出聲明。呢類必須考慮公證同加簽,因為外國機構唔會承認民政諮詢中心嘅監誓員。詳情可以睇 文件公證認證加簽終極指南。
6. 聲明要寫咩?七項必備欄位 Checklist
無論你係自己草擬內容定用對方提供嘅表格,一份有說服力嘅公司法定聲明,通常要包以下七項。落筆前不妨逐項對一次:
- 聲明人資料 — 全名(身分證上嘅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視乎需要可以只寫部分)、地址、職位同身分(例如「XX 有限公司董事」)。
- 公司資料 — 公司全名(中英文)、公司註冊編號、商業登記號碼。一定要同公司註冊處紀錄完全一致,唔好自己簡寫。
- 聲明事實 — 逐點寫清楚你想證明咩。用「一、二、三」分段,每段一個事實,唔好寫成一大段散文。
- 聲明用途 — 寫明交去邊個機構、用嚟做咩(例如「供 XX 銀行開戶之用」),並加上「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嘅限制句。
- 附件清單 — 有夾附文件(例如股票影印本、帳目、董事會決議)就要列出編號同頁數。
- 簽署欄 — 聲明人簽名、日期、簽署地點(例如「香港」)。
- 監誓欄(Jurat) — 由監誓員/律師/太平紳士填寫,包括職銜、簽名、日期同地點。
唔想由零開始打草稿:如果份聲明係為咗股份轉讓或者印花稅,你可以先用我哋嘅 印花稅計算工具 確認應繳稅額,再用 股份轉讓文件組合 準備轉讓文件,兩者一齊交去印花稅署,就唔會出現「文件齊、聲明欠」嘅情況。聲明本身嘅正式文字,就交由律師或過戶處指定表格處理,唔建議自己抄網上範本。
7. 有限公司宣誓要特別注意嘅五件事
公司同個人做聲明,最大分別係「邊個有權出聲」。以下五點係我認為最容易出事嘅位:
7.1 一定係「人」宣誓,唔係「公司」宣誓
公司係法人,冇辦法親身出席宣誓。所以要由公司授權嘅董事或高級人員以個人名義宣誓,並喺聲明內講清楚自己代表邊間公司。過戶處嘅補領股票表格甚至明講:有限公司申請人要委任負責人或董事以個人名義宣誓,而且無須蓋公司印章。
7.2 宣誓之前應該有董事會決議
公司嘅集體決定來自董事會。由董事代表公司出聲明之前,最好先有董事會決議授權,講清楚授權邊個人、為咩事、可以做咩。冇決議記錄嘅聲明,一旦股東之間有爭拗就會被質疑。決議點寫可以睇 董事會決議終極指南。
7.3 公司名同註冊編號要對到公司註冊處
聲明係俾第三方核對嘅文件,公司名寫錯一個字、用咗舊名(例如改咗名之後仲寫舊名),對方可以要求你重做。改咗名嘅公司,記得同時準備改名證明。關於公司名稱規則同改名,可以參考 公司名稱註冊規則終極指南。
7.4 被授權人嘅權限要寫清楚
如果聲明由非董事嘅員工去做,就要寫明佢係獲授權代表,並附上授權文件(例如授權書或董事會決議)。權限寫得太闊,對方可能唔收;寫得太窄,之後又要補。關於授權文件嘅寫法,可以睇 香港公司授權書終極指南。
7.5 電子簽署唔可以代替宣誓
呢個係好多人誤會嘅位。電子簽署對普通商業合約有效,但法定聲明嘅核心係「喺獲授權人士面前作出」呢個動作。電子簽名解決唔到「當面」呢個要求。電子簽署可以用喺邊、唔可以用喺邊,可以睇 電子簽署終極指南。
重要提醒:如果份聲明係要交去法庭、或者涉及清盤、遺產承辦,格式上多數要變成誓章(Affidavit),唔係一般法定聲明。呢種情況一定要搵律師處理,唔好自己搞。
8. 做假法定聲明有幾大件事?
唔少人心諗「聲明啫,寫得鬆啲冇人查啦」。呢個諗法好危險。法定聲明嘅法律重量,同一般書面陳述完全唔同級數。
| 條文 | 情況 | 最高刑罰 |
|---|---|---|
| 《刑事罪行條例》第 36 條 | 明知而故意在法定聲明中作出要項上屬虛假嘅陳述(未經宣誓) | 監禁 2 年及罰款 |
| 《刑事罪行條例》第 32 條 | 在司法程序以外經宣誓後故意作出虛假陳述 | 監禁 7 年及罰款 |
| 《刑事罪行條例》第 31 條 | 在司法程序中宣誓後作假證供 | 監禁 7 年及罰款 |
換句話講,你以為「只係聲明」嘅文件,講大話最高可以判監。仲未計其他後果:對方可以即刻終止交易、追討損失、報警,你嘅商業紀錄同銀行關係都會受影響。影響自己信貸記錄之餘,如果聲明內容有誤導銀行或者政府,仲可能觸及其他條例。
真實案例:聽過有東主為咗盡快完成股份轉讓打厘印,喺市值聲明上寫低一個明顯偏低嘅估值,結果被稅務局要求補交帳目核對,最後稅額加罰款仲貴過搵會計師出報告。聲明寫嘅每個數字,都係你自己簽名負責嘅。
自保做法:唔確定嘅事實唔好寫得死。例如估值,你可以寫明計算基礎同所用帳目日期,並加註「以公司帳目為準」。這樣既唔會有虛假陳述風險,對方亦知道你嘅依據。
9. 常見錯誤(唔好做)
以下係我自己中過同聽朋友講過嘅血淚教訓:
錯誤 1:自己打一份聲明就以為可以宣誓
民政諮詢中心一定要用佢指定表格。你份稿只能做附件。落筆之前先問清楚對方接受咩格式,唔好花幾日寫完先發現唔用得。
錯誤 2:冇查辦理時段就衝去民政事務處
各區時段唔同,有啲中心一日得幾節,最後一節而且可能係下午 6 時 30 分前。先打 2835 2500 查,或者上網睇時段表。
錯誤 3:公司名或者註冊編號寫錯
公司改咗名之後仲寫舊名、或者中文名同註冊處紀錄嘅用字唔同,對方會退件。落筆前對一次公司註冊證書。
錯誤 4:以為民事宣誓嘅文件可以直接寄去外國用
民政諮詢中心唔做公證同加簽。海外使用要另外搵公證人,再按目的國要求做加簽或領事認證,費用同時間差好遠。
錯誤 5:聲明用完就唔留底
聲明係有法律重量嘅文件。做完記得影印一份留檔,記錄日期、做了邊份、交俾邊個機構。日後審計、稅務查詢或者股東查閱都可能要用。
錯誤 6:聲明內容同其他文件自相矛盾
例如聲明地址同一星期前交俾銀行的地址文件唔同,或者聲明嘅股權比例同股東名冊唔一致。簽名前,先將聲明同相關文件對一次。
10. 自己搞、搵律師定搵公證人?
最後畀你一個簡單嘅決定框架:
| 情況 | 建議途徑 |
|---|---|
| 私人用途、事實簡單(例如報失、地址聲明) | 民政諮詢中心(免費) |
| 公司文件、要夾附帳目或決議、時間急 | 執業律師(幾百蚊起) |
| 政府表格指定要太平紳士或特定人士 | 按表格要求預約 |
| 文件要交去海外機構 | 公證人,再按需要加簽或領事認證 |
| 涉及法庭、清盤、遺產、股權爭議 | 一定要律師(多數要做誓章) |
我嘅建議係:免費嘅嘢唔一定啱你,收費嘅嘢亦唔一定需要。先問清楚對方接受邊種聲明、由邊個做,再揀途徑,通常可以慳返唔少時間同錢。
僅供參考:本文章內容僅供一般參考,唔構成法律意見。實際情況嘅適用程序、費用同法律後果會因個別情況而有重大分別,決定自行處理之前,請務必諮詢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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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常見問題(FAQ)
法定聲明同誓章(Affidavit)有咩分別?
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係一份無經宣誓嘅書面事實陳述,靠簽署人鄭重聲明內容真確,受《宣誓及聲明條例》(第 11 章)規管;誓章(Affidavit)係經宣誓作出、主要用於法庭程序嘅陳述書。兩者嘅格式、適用場合同相關刑罰條文都唔同。
去民政諮詢中心做聲明要唔要畀錢?要帶咩?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民政諮詢中心辦理「作私人用途」嘅聲明/宣誓係費用全免。你要親身出席、帶附有姓名及照片嘅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並使用民政事務總署指定嘅表格(可以夾附自己嘅文件做附件)。各中心有指定辦理時段,通常要提前 15 分鐘到達。
律師宣誓同民政事務處宣誓有咩分別?我應該去邊度?
法律效力一樣,都係在獲授權人士面前作出並簽署聲明。分別在於:民政諮詢中心免費,但只做私人用途、有時段限制、一定要用指定表格;律師、監誓員或太平紳士要收費(一般每次幾百蚊起),但時間彈性,可以就你自訂嘅聲明內容同夾附文件,亦可以即時出核證本。
有限公司可唔可以以公司名義宣誓?
唔可以。宣誓一定係「人」做嘅行為,所以要由公司授權嘅董事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宣誓,再在聲明內講清楚自己嘅身分同代表邊間公司。過戶處嘅補領股票表格就明確要求有限公司委任負責人或董事以個人名義宣誓,而且無須蓋公司印章。
做假法定聲明會有咩後果?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 200 章)第 36 條,任何人明知而故意在法定聲明中作出要項上屬虛假嘅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 2 年及罰款。如果聲明係經宣誓作出,可援引第 32 條,最高刑罰係監禁 7 年及罰款。
法定聲明喺外國用,要唔要公證同加簽?
要。民政諮詢中心嘅監誓員無獲授權做國際公證、中國委託公證或文件加簽(Apostille)。如果份聲明要交去海外機構,通常要先由香港公證人公證,再按目的國要求做加簽或領事認證,程序同費用同本地聲明差好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