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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限公司股份類別終極指南 2026 — 普通股、優先股、同股不同權(AB股)點設?股份轉讓限制、5 步發行流程

ESGov 編輯部 · 2026 年 9 月 · 閱讀時間 9 分鐘

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涉及股份類別、公司章程修改同股權架構,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律師或專業公司秘書。每間公司嘅章程同股東協議都唔同,適用做法可能因情況而異。

1. 前言 — 投資者要入股,先發現公司只有一種股份

我同朋友夾份開咗間公司,做咗幾年總算有少少成績。去年有個行家想入股 15%,條件係「優先收股息、清盤要有優先權、但唔想參與日常管理」。我當時心諗:股份唔係一律平等咩?點分「有優先權」同「冇優先權」?

翻開公司嘅章程細則(Articles of Association),先知我哋嗰份係最標準嘅版本 — 只有一類普通股,所有股東一股一票、按比例分紅。要滿足投資者個要求,唔係改個數字就得,而係要新增一個股份類別:先改章程,再配發,再交表。我一路以為「股份」只有一種,原來香港公司可以發行好多種唔同權利嘅股份。

呢篇文章就係我踩完坑之後整理出嚟嘅筆記,同你拆解香港有限公司股份類別係咩、幾時要設、點樣設,同埋最容易出事嘅位。

真實犯錯故事:我個朋友更慘 — 佢同投資者簽咗入股協議,寫明對方攞「優先股」,但公司章程由頭到尾冇「優先股」三個字。到要用公司註冊處文件證明股權架構俾銀行睇嗰陣,銀行職員反問:「你份章程冇優先股,你點證明佢有優先權?」最後要補做股東特別決議改章程,仲要重新簽文件,拖咗成個半月。協議寫得幾靚都好,章程冇寫,法律上就冇效力。

2. 股份類別係咩?香港公司可以發行幾種股份?

「股份類別」(Share Classes / Classes of Shares)即係同一間公司入面,權利唔同嘅幾組股份。每一組股份可以有自己嘅投票權、股息權、清盤分配權同轉讓限制。法例上冇規定可以有幾多種,視乎你公司實際需要同章程有冇授權。

香港中小企最常見到嘅係以下三類:

項目 普通股 Ordinary Shares 優先股 Preference Shares 不同投票權股份(同股不同權 / AB 股)
投票權 一股一票(標準) 通常冇投票權,或只對特定事項(例如改章程)有票 例如一股 5 票 / 10 票(多票),或一股 0.1 票(少票)
股息 按持股比例攤分,由董事會/股東決議派 通常有固定或協定百分比,派息次序優先 一般同普通股一樣按比例,但可另設條款
清盤分配次序 最後(排優先股之後) 優先取回本金(+累積股息) 視章程,通常排後面
常見用途 創辦人、家族成員、一般股東 投資者入股、借貸方附帶股權、家族分紅安排 創辦人要保留控制權但唔想攤薄投票權
股價/估值 — 可以同普通股唔同價(例如 1 股 $10 對 1 股 $1) AB 股通常投票權高嘅估值較高

除咗呢三類,實務上仲會見到:

  • 無投票權股份(Non-voting Shares) — 只有經濟權利,冇表決權,適合唔想出聲但想出錢嘅投資者。
  • 可贖回股份(Redeemable Shares) — 公司可以按章程同事先協定嘅條件「收回」呢類股份,適合過渡性融資或者股權激勵。
  • 遞延股(Deferred Shares) — 分紅或清盤分配次序排到最後,通常喺股權重組時用。
  • A 股/B 股 — 只係命名習慣,重點係章程寫嘅權利內容,唔係個名。「A 股」唔一定等於「優先股」。

最重要一句:股份類別嘅權利係「章程講嘅為準」,唔係「個名為準」。你叫「優先股」但章程冇寫優先權,法律上佢就係普通股。所以每次設新類別,都要落足條文。

3. 《公司條例》點講?三個法律重點

唔使讀法律都可以掌握以下三點,睇完你就知道點解「改章程」係必經一步:

3.1 股份類別要由章程授權

《公司條例》(第 622 章)嘅股份條文容許公司發行不同類別嘅股份,但前提係公司章程細則有授權,並且寫明各類別嘅權利。如果你章程只有一款普通股,就一定唔可以話配發就配發。

3.2 香港公司股份冇「面值」

2014 年新《公司條例》生效之後,香港公司嘅股份再冇法定面值(par value)同法定股本概念。所以章程同文件唔應該再寫「每股面值 $1」呢類舊式條款;通常寫「股份數目 + 類別 + 權利」就夠。舊文件由舊制轉過嚟嘅公司要特別留意。

3.3 更改某一類股份嘅權利,要該類股東同意

如果日後要改「優先股嘅股息率」或者「B 股嘅投票權」,唔可以由大股東單方面決定。一般要得到該類別股東特別同意(實務上多數要求該類別 75% 以上持股同意,或召開該類別股東大會通過決議),具體門檻睇章程點寫。做錯程序,個改動可以無效。

注意:以上係一般原則。具體條文、門檻同程序,請以電子版香港法例同你公司自己嘅章程細則為準。涉及實際股權交易,請諮詢執業律師。

4. 幾時要用到股份類別?6 大實戰場景

好多東主以為股份類別係「大公司先要用」,其實以下情況都好常見:

場景 1:投資者入股但要優先回報

投資者出錢但唔想參與管理,通常要求「優先收息 + 清盤優先 + 反攤薄保護」。呢啲全部要靠優先股條款落章程,唔係靠口頭承諾。

場景 2:創辦人要保留控制權(同股不同權)

經過幾輪融資之後,創辦人持股可能跌到 40% 以下,但仍然想控制董事會。做法係發行一股多票嘅 B 股,或者將創辦人股份轉為多票類別,確保重大決議唔會被投票趕走。

場景 3:員工股權激勵(ESOP)

要俾員工股份但又唔想佢哋有投票權,可以設一類無投票權股份或者可贖回股份。員工離職時按協定價回購,唔會影響公司控制權。

場景 4:家族企業分工同分紅安排

做經營嘅仔女要投票權,唔做經營嘅要穩定收入。用兩類股份分開「權」同「錢」,比每年吵架好。

場景 5:債轉股或夾層融資

借錢嘅一方想要「有上限嘅回報 + 優先次序」,優先股比普通股更啱。成交前要清楚計好優先股嘅股息累積同參與分紅條款。

場景 6:分階段估值入股

同一輪融資唔同投資者入場價唔同,用唔同類別(同股唔同價)會比「同一類別但唔同價」清晰,日後計估值同稅務都易處理。

5. 設新股份類別 5 步發行流程

流程睇落長,但拆開其實好清楚。下面係我實際做過一次嘅版本(配合專業人士覆核):

步驟 1:董事會決議

先由董事會通過決議,批准新增股份類別同配發方案(類別名稱、數目、認購價、權利內容)。開會或者書面決議都可以,但一定要有書面紀錄。決議格式可以參考我哋嘅 董事會決議終極指南。

步驟 2:股東特別決議 + 修改章程細則

如果章程冇授權該類別,就要股東通過特別決議(不少於 75% 贊成)修改章程細則,加入新類別嘅名稱、數目同權利條款。呢步係整個流程嘅核心,做錯就前功盡廢。詳細做法睇 公司章程修改完整指南。

步驟 3:配發股份(Allotment)

簽署配發文件,更新股東名冊(Register of Members),並向新股東發出股份證明書(Share Certificate)。配發流程同注意事項可以睇 股份配發完整教學 同 股份證明書終極指南。

步驟 4:交付 NSC1(股份配發申報書)

配發之後一般要喺配發日起 1 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交付 NSC1,列明股份類別、數目同配發人資料。如果同時改咗章程,要連修改後嘅章程一併交付。逾期交付會被罰款,唔好拖。

步驟 5:更新名冊、申報同打釐印

更新法定紀錄冊(成員名冊、董事及公司秘書名冊、SCR 等),下次周年申報表 NAR1 反映最新股本結構。如果涉及有代價嘅股份轉讓(唔係新股配發),就要按印花稅規定打釐印。

免費工具:NAR1 周年申報表可以直接用我哋嘅 NAR1 網上生成工具 填好下載;涉及股份轉讓要計印花稅,可以先用 印花稅計算機 算一算,唔使下下問會計。

6. 必備資料 Checklist(新股份類別條款)

寫新類別條款之前,先準備齊以下資料。呢份清單我試過俾律師,佢話「齊晒,直接改就得」,省返好多來回:

  • 股份類別名稱 — 例如「Preference Shares(優先股)」或「Class B Shares」。建議中英文都寫,避免日後誤會。
  • 股份數目 — 該類別總共發幾多股,同埋係「新增」定「由現有股份轉換」。
  • 投票權 — 一股幾多票?係「一股一票」、「一股十票」定「無投票權」?有冇特定事項(例如改章程、清盤)例外?
  • 股息權 — 固定股息率定按比例?累積(cumulative)定非累積?參與分紅(participating)定唔參與?
  • 清盤優先權 — 優先取回本金?次序喺普通股之前幾多?有冇上限(例如本金 1.5 倍)?
  • 轉換權 — 可唔可以轉換成普通股?條件(例如上市、下一輪融資)同價格?
  • 贖回條款 — 公司可唔可以回購?幾時、咩價、由邊個決定?
  • 轉讓限制 — 可唔可以自由轉讓?有冇優先購買權(Right of First Refusal)?
  • 反攤薄保護 — 未來低價融資時嘅調整機制(full ratchet 定 weighted average)。

免費範本:我哋準備咗「股份轉讓 + 相關文件」嘅參考範本同網上生成工具,喺 股份轉讓完整指南 頁面可以攞到,跟住改公司資料就用到。範本只係參考格式,正式使用前記得俾律師睇一睇。

7. 股份轉讓限制同優先購買權

設咗股份類別,唔代表股份可以隨時賣。中小企章程通常會加入以下限制,目的係防止「唔想見到嘅人」變成股東:

限制類型 內容 對你嘅影響
董事會批准 任何轉讓要董事會通過先有效 賣股份要預留時間開會批
優先購買權(ROFR) 賣家要先按同價問現有股東買唔買 通常要 14–30 日書面通知期
鎖定期(Lock-up) 入股後一段時間唔可以賣 投資者最關注,影響成交條款
類別專屬限制 優先股只可以轉讓俾「合資格人士」 要睇章程定義,唔清唔楚就出事

實務上,股份轉讓要一齊做嘅文件包括:買賣雙方嘅買賣單據(Sold Note / Bought Note)、轉讓文書(Instrument of Transfer)、股份證明書、更新名冊、打釐印同通知公司註冊處。流程同文件清單可以睇 股份轉讓流程 2026 同 股份賣出單 Sold Note 教學。

大坑:章程有轉讓限制但股東私下賣咗股份 — 該轉讓對公司可能無效,新股東唔會入到名冊。買家錢俾咗但攞唔到股權,最後搞上法庭。所以買賣之前,一定要先睇章程限制。

如果係幾個股東之間嘅長期合作,建議同時簽股東協議,寫清楚退出機制、估值方法同僵局處理,詳情睇 股東協議終極指南。

8. 六大中伏位(親身經歷)

以下六個坑,我同朋友至少踩過四個:

中伏 1:只簽入股協議,冇改章程

協議寫「優先股」,章程冇寫。到要交文件俾銀行、政府資助計劃或者新投資者做盡職審查嗰陣,你證明唔到佢有優先權。改公司章程係必經一步。

中伏 2:章程照抄範本,權利寫得含糊

「優先收取股息」— 幾多 %?累積定非累積?清盤有冇優先?含糊條款打官司好貴。每個權利都要寫到明,數字、次序、條件齊全。

中伏 3:配發後漏交 NSC1

配發日起 1 個月內要交 NSC1,唔交會被罰款。我當時以為「年尾報 NAR1 就得」,結果收到公司註冊處提醒信先如夢初醒。

中伏 4:改咗章程但冇做特別決議

只有董事會決議就改章程,或者股東會只係「大多數通過」而唔夠 75%。程序唔啱,章程修改可以無效,之後配發嘅股份都有風險。

中伏 5:冇更新法定紀錄冊

配發完只係「自己 Excel 記低」,冇更新成員名冊(Register of Members)同股份轉讓登記冊。查冊或者審計時對唔上數,要由頭追返幾年前嘅紀錄。

中伏 6:忽略稅務同印花稅後果

股份轉讓要按代價打釐印(一般買賣雙方各 0.13%),新股配發通常唔涉印花稅,但「配發」定「轉讓」係法律定性問題。定性錯,稅務風險自己承受。

如果你係想喺現有股東之間賣股份,唔係發新股,睇 股份轉讓後必做清單 可以逐項對。

9. 自己搞定搵專業人士?

唔同情況有唔同答案,畀你一個思考框架:

情況 建議
純粹查吓公司有咩股份類別、更新名冊紀錄 可以自己處理(下載表格 + 參照指南)
配發普通股俾現有股東、章程已授權 可以自己處理(記得交 NSC1)
涉及投資者入股、優先股條款、反攤薄保護 強烈建議律師(條款錯咗日後好貴)
要改章程、設 AB 股、改類別權利 建議律師 + 專業公司秘書一齊做

如果你想自己節省成本,最實際嘅做法係:自己準備齊資料(用上面 Section 6 嘅 Checklist),重要條款交俾律師起草或者覆核。秘書公司收費一般由幾千蚊起,但條款設計同程序錯誤嘅代價,遠遠高於呢筆費用。

想睇更多香港公司文件同股權指南?我哋有 100+ 篇免費教學 — 睇更多 ESGov 指南,股份轉讓、公司註冊、合規申報、報稅審計全部免費。

10. 常見問題(FAQ)

香港公司可以有幾多種股份類別?

法例上冇上限。最常見係普通股(Ordinary Shares)、優先股(Preference Shares)同不同投票權股份(例如 AB 股架構嘅 B 股)。另外仲有無投票權股份、遞延股(Deferred Shares)、可贖回股份(Redeemable Shares)等,視乎公司章程細則有冇授權同實際需要。

普通股同優先股有咩分別?

普通股有投票權、分紅按持股比例、清盤時最後分配;優先股通常冇或有限投票權,但可以優先收固定股息,清盤時亦優先取回本金。優先股係投資者入股時最常用嘅工具,因為可以鎖定回報同優先次序,同時唔會攤薄創辦人嘅投票控制權。

香港私人公司可以用「同股不同權」(AB 股)嗎?

可以。香港私人有限公司只要章程細則有授權,就可以發行權利(包括投票權)唔同嘅股份類別,例如創辦人一股十票、投資者一股一票。港交所上市規則第 8A 章嘅「同股不同權」要求只規管上市公司,私人公司唔受該章限制。

設新股份類別要唔要改公司章程?

要。如果公司章程細則冇授權發行該類別股份(或冇寫清楚權利),一定要先由股東通過特別決議(不少於 75% 贊成)修改章程細則,加入新類別嘅名稱、數目同權利條款,之後才可以配發。冇改章程就配發,該類股份嘅權利可能被質疑。

發行新股類別要交咩表格俾公司註冊處?

配發股份後一般要喺配發日起 1 個月內交付 NSC1(股份配發申報書)俾公司註冊處;下一次周年申報表(NAR1)亦要反映最新股本同股份類別。如果同時改咗章程,就要連同修改後嘅章程細則一併交付。

股份類別嘅權利可唔可以改?點改?

可以,但唔可以由大股東話事。更改某一類別股份嘅權利(Variation of Class Rights)通常要得到該類別股東嘅特別同意(例如該類別 75% 以上持股同意,或該類別股東大會通過決議),詳情要睇章程點寫。建議先諮詢律師,因為做錯程序會令改動無效。

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實際股份類別條款、章程修改程序同稅務後果會因個別情況而有重大分別,決定自行處理之前,請務必諮詢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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