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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業名稱(Trading Name)及分行登記證 2026 — 用第二個名做生意,要唔要登記分行?

ESGov 編輯部 · 2026 年 10 月 · 閱讀時間 9 分鐘

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涉及商業登記、分行登記、公司名稱披露同品牌命名,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會計師或公司秘書。每間公司嘅業務結構同實際情況都唔同,適用要求可能因情況而異。

1. 前言 — 開第二間分店,稅務督察上門問我攞證

我間公司做零售,2024 年喺觀塘租咗個細倉做門市,當時以為「公司都已經有商業登記證,開多個地點擺貨,有咩好登記?」就冇理。結果半年後有稅務督察上門巡鋪,第一句就係問:「呢個地址嘅分行登記證呢?」

我當時仲反問:「我公司有 BR 喎。」督察答得好客氣但好清楚:每一個營業地點都要有自己嗰張分行登記證,而且要在顯眼位置展示。我間舖冇展示、冇申請,督察留低資料之後,我馬上補交申請表同費用,仲寫咗封信解釋。最後以補辦處理,冇告上法庭 — 但我為咗呢件事,前後花咗成個星期工。

同一段時間,我另一個朋友中咗另一種招:佢公司註冊名稱係「偉業貿易有限公司」,但佢 IG shop 同所有單據都用「Wei Yip Studio」,開銀行戶口時銀行問佢「點解 BR 上嘅業務名稱同你 IG 唔同?」,佢答唔出,結果要急急腳去申請多一個名。

呢兩件事都係同一個根源:大家混淆咗「公司名稱」、「業務名稱(商業名稱)」同「分行登記」三樣嘢。呢篇文章我會用自己中招嘅經驗,同你逐樣拆解:用第二個名做生意到底要唔要登記?分行登記證幾錢?幾時要申請?同埋一大堆人踩過嘅中伏位。

僅供參考: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商業登記同分行登記嘅具體要求會因業務性質、營業地點數目同業務名稱安排而異,正式行動前建議先諮詢執業會計師或公司秘書。

2. 「商業名稱」係咩?同公司名、商標有咩分別?

呢個係最核心嘅混亂來源。香港做生意嘅「名」其實至少有四種,各有各嘅登記機關同法律效果:

名稱種類 邊個發出 / 邊個管 法律效果
公司註冊名稱(Company Name) 公司註冊處(《公司條例》第622章) 法人嘅正式名稱,合約、稅務、法律責任全部歸呢個名
業務名稱 / 商業名稱(Business Name / Trading Name) 稅務局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 你做生意用嘅名,顯示喺商業登記證上;同一業務嘅額外名稱一般視作分行
商標(Trade Mark) 知識產權署(《商標條例》第559章) 註冊後取得獨家使用權,可以告侵權;唔註冊就冇呢個權利
分行登記證(Branch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稅務局商業登記署(第310章) 證明某個額外營業地點或額外業務名稱已辦妥商業登記

簡單講:公司名係「法律上嘅你」,商業名稱係「客人見到嘅你」,商標係「你可以禁止其他人用嘅名」,分行登記證係「政府確認你喺呢個地點/呢個名做生意」。

2.1 用別名唔會改變法律責任

好多東主有個誤解,以為「我用另一個名做生意,責任就跟嗰個名」。完全錯。有限公司用咩商業名稱都好,法律上仍然係嗰間有限公司,債務、稅務、訴訟責任一樣係佢負責。所以如果你打算用一個名去「隔開風險」,呢個做法係無效嘅 — 你要用嘅係獨立子公司或者合約安排,唔係改個名。

2.2 商業名稱 ≠ 商標保護

另一個人人以為嘅事:以為喺商業登記證上登記咗個名,個名就「係我嘅」。其實商業登記只係稅務登記,唔會賦予你獨家使用權。你嘅品牌名做旺咗,第二間公司照樣可以申請註冊成商標,之後你反而可能被指侵權。想知品牌名點保護,可以睇我哋另一篇 香港公司商標註冊終極指南。

真實案例:我朋友做手工皂,公司註冊名係「○○護理有限公司」,但佢品牌只用「皂日記」三個字做招牌同 IG,冇註冊商標。兩年後品牌有少少名氣,佢想註冊商標時發現「皂日記」已經俾另一間公司搶先註冊,佢之後連 IG 名都唔敢照用。商業登記同商標係兩條完全獨立嘅路,唔可以互相替代。

3. 用第二個名做生意,幾時要申請分行登記證?

答案唔係「睇心情」,而係睇你有幾多個營業地點同幾多個業務名稱。稅務局嘅邏輯係:每個額外地點、每個額外名稱,都要各自有一張分行登記證。

情況 要唔要分行登記證?
一個地址、一個業務名稱(同公司名一樣) 唔需要,只有主證
公司註冊名係「ABC 有限公司」,BR 業務名稱直接用「ABC 有限公司」 唔需要
同一業務用多過一個業務名稱(例如多做一個品牌名) 需要 — 每個額外名稱當一間分行
多過一個營業地點(分店、倉庫門市、外賣自取點) 需要 — 每個地點一張分行登記證
網店只用同一個業務名稱,冇實體額外地點 一般唔需要額外分行證
網店用另一個店名做品牌(同 BR 業務名稱唔同) 可能需要 — 視乎係咪額外業務名稱安排,建議先問清楚

要注意幾點:

  • 分行登記證唔係「分公司註冊」。本地有限公司在香港開多一個營業地點,一般唔需要去公司註冊處做任何「分公司註冊」,要處理嘅係商業登記層面嘅分行登記,同埋展示、申報要求。
  • 分行唔係獨立法律實體。分行登記證只係一張稅務登記證,唔會令分行變成獨立公司,合約責任仍然係母公司嘅。
  • 「額外名稱」唔可以當「同一個名嘅縮寫」處理。你叫「ABC 有限公司」,用「ABC」做招牌通常冇問題(只要唔誤導);但用一個完全唔同嘅名(例如「小確幸工作室」),就屬於額外業務名稱,要考慮分行登記。
  • 分行登記證係分開到期嘅。你嘅主證同分行證可能唔同時間到期,續期通知書會按登記地址寄出,無人拆信就非常容易漏。

實用判斷法:問自己三個問題 —(1)客人喺呢個名/呢個地點見到嘅係邊個業務?(2)呢個名/地點有冇自己嘅招牌、單據、發票抬頭?(3)收錢入邊個戶口?如果答案係「同一個業務但唔同名/唔同地點」,就大機會要做分行登記。

4. 表格 1(d) 點申請?五步搞掂

分行登記嘅申請表係表格 1(d)(申請商業登記證嘅表格有 1(a) 獨資、1(b) 法團、1(c) 合夥、1(d) 分行)。整個流程唔複雜,我做過一次之後,第二次開分行 30 分鐘搞完。

第一步:確認主證資料

攞出你公司現有嘅商業登記證,抄低商業登記號碼(8 位數字)、業務名稱、業務地址。分行登記證上會顯示主業務嘅商業登記號碼同分行地址,所以主證資料一定要準。

第二步:決定一年證定三年證

同主證一樣,分行證可以揀一年或三年有效期。新開業務、品牌名未有定案嘅,揀一年證先;已經確定長期做嘅,三年證慳返兩次續證手續。

第三步:填表格 1(d)

填嘅資料包括:業務名稱(即分行/額外名稱)、分行營業地址、業務性質、開業日期、主業務資料。表格只接受中文或英文填寫,記得唔好用傳真或 email 交 — 稅務局唔受理。

第四步:交表 + 交費

可以親身去商業登記署(啟德稅務中心)遞交、郵寄去協調道郵政局郵箱 29015 號,或者經「香港政府一站通」電子服務申請(適用於獨資業務、合夥業務同分行登記)。親身遞交一般即日可以領證;郵寄/網上約 2 個工作日。

第五步:展示 + 存檔

攞到分行登記證之後,一定要喺該分行嘅顯眼位置展示(電子形式就印列印本出嚟展示)。同時影相存檔,因為稅務督察上門隨時會查。

時間限制:商業登記申請一般要在業務開始經營起計一個月內提出。逾期補辦除咗要交當年度費用,有機會要補交以往年度嘅登記費及徵費,而且《商業登記條例》下未依規定辦理嘅最高罰則係罰款 HK$5,000 及監禁一年。唔好拖。

5. 2026/27 分行登記證費用同續期安排

商業登記費用由兩部分組成:商業登記費(政府收入)同徵費(代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收取)。2024 年 4 月至 2026 年 3 月嘅徵費曾有豁免,2026 年 4 月 1 日起恢復收取 HK$150。以下係稅務局《商業登記費及徵費收費表》喺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期間嘅收費:

登記證類別 登記費 徵費 總數
商業登記證(一年證) HK$2,200 HK$150 HK$2,350
商業登記證(三年證) HK$5,720 HK$450 HK$6,170
分行登記證(一年證) HK$80 HK$150 HK$230
分行登記證(三年證) HK$208 HK$450 HK$658

睇落分行證好便宜(一年 $230),所以真係冇理由唔做。呢個亦係好多東主中招嘅原因:唔係交唔起,而係唔知要做。

5.1 有限公司唔可以豁免商業登記費

商業登記費及徵費嘅豁免(每月平均銷售或收入總額唔超過 HK$10,000 嘅服務業務;或唔超過 HK$30,000 嘅其他業務)唔適用於本地公司,亦唔適用於經營兩項或多於兩項業務嘅人。所以「我生意細,應該唔使俾」呢個諗法,對有限公司係錯嘅。豁免申請亦有時限(新開業務網上申請不遲於登記後 7 星期,紙本 1 個月)。

5.2 續期:分行證同主證可以唔同時間到期

  • 稅務局會喺登記證有效期屆滿前約一個月,將續期通知書寄去你登記嘅業務地址。
  • 分行證同主證可能唔同到期日,即係一年可能收到兩封、三封續期信。呢個就係最易漏嘅位。
  • 逾期續證要繳較高費用甚至罰款,而且要補交過往期間嘅費用。
  • 建議做法:收到證之後,即刻喺日曆記低所有到期日(主證 + 每張分行證),或者交俾公司秘書統一處理。

想深入了解續期、逾期罰則同一年證 vs 三年證點揀,可以睇 香港公司商業登記續期全攻略。

6. 展示要求 — 唔止 BR,公司註冊名稱都要展示

呢部分係最多人忽略,但督察巡查時最直接檢查嘅兩樣嘢。

6.1 商業登記證 / 分行登記證要展示

稅務局明確要求:經營業務嘅人士必須在營業地點顯眼嘅地方展示有效嘅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以便稅務督察隨時查閱。如果登記證係以電子形式發出,就要展示該登記證嘅列印本。所以「存在電話入面」係唔合規嘅。

6.2 公司註冊名稱都要展示(第622B章)

根據《公司(披露公司名稱及是否有限公司)規例》(第 622B 章),有限公司須持續地喺以下地點展示公司嘅註冊名稱,並用可閱字樣,位置要讓訪客易於看見:

  • 公司嘅註冊辦事處;同
  • 公司嘅每個業務場所。

另外,規例亦要求:有限公司凡展示或述明公司嘅名稱(包括代表公司嘅中文名稱),須加上「有限公司」字樣(英文則為 “Limited”,可用 “Ltd.” 縮寫)。換句話講,你用一個商業名稱做招牌或者單據抬頭時,都要留意「有限公司」字樣嘅披露要求,唔可以只寫一個似個人商號嘅名。

真實案例:我識一間設計公司,招牌只寫品牌名「Mono Studio」,冇寫公司註冊名稱。有次客人投訴要追討,對方律師上門影相,就係爭拗「呢個招牌到底代表邊間公司」。最後要靠租約、單據同 BR 去證明關係,多花咗好多時間。招牌加一行細字寫公司註冊名稱,係最便宜嘅自我保護。

最省事嘅做法:招牌主視覺用你嘅品牌/商業名稱,下面加一行細字「○○有限公司」+分行登記證(印本)掛喺當眼位置。一次搞妥展示、披露同巡查三個要求。

7. 六大中伏位(真實個案)

以下六個我親身見過或者中過:

中伏 1:以為「公司有 BR = 所有地點都合法」

主證只涵蓋你登記嘅業務地址。開多個真正對外營業嘅地點,就要各自有一張分行登記證。我自己就係咁中招,被督察上門問。

中伏 2:以為一個業務可以隨便用幾個名

同一業務嘅每個額外名稱,一般會被視作一間分行處理,要各交分行登記費及徵費。有人同時用三個品牌名做網店,收到信先發現要補三張。

中伏 3:證書有申請但冇展示

尤其常見於電子證書 — 收到 PDF 之後存在電腦,舖頭一面空白。電子證要印列印本展示。呢個係最容易補救亦最常被點名嘅一項。

中伏 4:搬地址/改業務名稱冇通知

業務資料有變更或結束業務,必須在一個月內通知稅務局。搬分行、改業務名稱、分行結業都要報 — 唔係等到續期先講。常用表格:IRC3110A(名稱變更)、IRC3111A(地址變更)、IRC3113(結束業務)、IRBR193(業務性質變更)。

中伏 5:以為細生意可以豁免費用

豁免唔適用於本地公司,亦唔適用於經營兩項或多於兩項業務嘅人。分行登記費一年 $230,冇豁免空間,唔好搏。

中伏 6:帳戶/平台對唔上名

銀行開戶、支付平台 merchant 審核、政府資助申請,好多時都會核對「你嘅平台店名/發票抬頭」同「商業登記業務名稱」係唔係一致。名對唔上,就要補文件甚至被拒。開戶前最好先處理好名稱安排。

另外兩種常見誤會:(1)以為喺公司註冊處改名之後,BR 上嘅業務名稱會自動跟住改 — 公司名稱同註冊辦事處地址嘅變更,公司註冊處會傳送資料俾稅務局;但業務名稱(包括額外名稱)嘅變更唔會自動處理,要你自己報。(2)以為分行登記等於保護品牌 — 唔係,品牌保護要另外註冊商標。

8. 自己搞定搵公司秘書?

分行登記本身係低難度、低費用嘅行政工作,我建議自己搞。但有幾種情況我會建議你搵專業幫手:

情況 建議
單純多開一個營業地點,名稱不變 自己填表格 1(d) + 交費,搞掂
想用額外業務名稱做新品牌 自己申請可以,但同時要考慮商標註冊
順便想改公司註冊名稱(唔止業務名稱) 要特別決議 + NNC2 + 公司註冊處程序,建議睇指南或搵秘書
已經收到稅務局查詢信 / 被指未辦登記 即刻搵會計師或公司秘書處理,唔好自己覆信
集團有多個業務、多個名稱、多個地點 交俾公司秘書統一管理到期日同申報

如果你其實想改嘅係公司註冊名稱(即「○○有限公司」入面嗰個名,而唔係業務名稱),程序完全唔同:需要股東特別決議、向公司註冊處交 NNC2 同相關文件,之後仲要更新銀行、合約、印章、商標等一大堆紀錄。我哋整咗個免費工具幫你逐步準備文件:

免費工具:想改公司註冊名稱?睇 ESGov 公司改名完整指南,同埋用 公司改名文件生成器 自動準備特別決議同 NNC2。至於公司改名之後嘅文件更新清單,可以睇 香港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稱流程 2026。另外如果係要換註冊地址,就要留意 註冊地址變更指南 講嘅 NR1 同商業登記地址同步安排。

最後:如果你打算收檔、結束某個分行或者整間公司,唔同情況要用唔同表格。《商業登記條例》下結束業務要用 IRC3113;而撤銷公司註冊係另一套程序,分別可以睇 取消商業登記證 IRC3113 終極指南 同 有限公司撤銷註冊終止營運指南。

僅供參考:本文章內容僅供一般參考,唔構成法律意見。實際費用、豁免資格、程序同可行性會因個別情況而有重大分別,決定自行處理之前,請務必諮詢執業會計師、公司秘書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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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常見問題(FAQ)

有限公司可以用另一個名(Trading Name)做生意嗎?

可以,但唔會改變公司嘅法律身份。有限公司永遠係一個獨立法人,法律責任、合約、稅務都歸公司註冊名稱嗰間公司。用另一個業務名稱做生意係普遍做法,但同一業務想用額外名稱,稅務局一般會視為分行處理,需要申請分行登記證;同時按第 622B 章,公司仍要在每個業務場所展示註冊名稱,並在述明公司名稱時加上「有限公司」字樣。

用第二個業務名稱要唔要申請分行登記證?

要。稅務局嘅做法係:同一項業務如同時使用多於一個業務名稱,每個額外名稱會被視作一間分行處理,須以表格 1(d) 申請分行登記,並為每個額外名稱繳付分行登記費及徵費。如果有額外營業地點(例如開第二間分店),亦同樣要為每間分行申請分行登記證。

分行登記證幾錢?一年證定三年證好?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期間:一年證為登記費 HK$80 加徵費 HK$150,合共 HK$230;三年證為登記費 HK$208 加徵費 HK$450,合共 HK$658。一年證適合品牌或地點未定嘅業務,三年證適合已確定長期經營、想減少續證次數嘅人。有限公司唔可以申請豁免商業登記費及徵費。

分行登記證同公司註冊處嘅「分公司」註冊有咩分別?

兩件事完全唔同層次。分行登記證係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就「額外營業地點」或「額外業務名稱」發出嘅登記證;公司註冊處嗰邊嘅「分公司」安排(例如非香港公司註冊)係另一套制度。本地有限公司在香港開設額外營業地點,一般唔需要向公司註冊處註冊分公司,只需要辦妥商業登記嘅分行登記,並確保展示同申報要求做齊。

商業名稱同商標有咩分別?要唔要註冊商標?

商業名稱係你做生意用嘅名,喺商業登記層面處理,唔等於擁有法律上嘅獨家使用權;商標係知識產權,要向知識產權署註冊先取得獨家使用權同可提告侵權嘅基礎。實務上兩者要一齊處理:先用商業登記處理業務名稱,再為品牌名註冊商標,否則品牌做起來之後可能俾人搶先註冊。

分行結業或者搬地址要點做?

業務資料有變更或結束業務,必須在事後一個月內通知稅務局局長。常用表格:IRC3110A(業務名稱變更)、IRC3111A(業務地址變更)、IRC3113(結束業務)、IRBR193(業務性質變更)。通知方式可以經「香港政府一站通」電子服務、書面或填寫指定表格。分行結業亦要記得交回或註明結業,唔好留住張過期證當有效。

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實際費用、豁免資格、申報期限同程序會因個別情況而有重大分別,決定自行處理之前,請務必諮詢執業會計師、公司秘書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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