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責任 · 12 分鐘閱讀 · 2026 年 6 月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法律責任終極指南
公司秘書失責、唔報稅、唔備存紀錄,後果可以好嚴重

我開公司第一年,以為有限公司就係「有限責任」= 咩都唔使理。 直到收到公司註冊處嘅罰款信,先知原來董事有咁多法定責任。 呢篇文幫你逐項拆解,唔好等到中招先後悔。

📋 本文目錄

1️⃣ 我點樣中招:收到罰款信先嚟後悔

話說我 2022 年開咗自己第一間有限公司,當時秘書公司幫我搞晒註冊,俾咗 $2,000。 之後我以為有限公司就係「有限責任」= 我咩都唔使理,交俾會計師就得。

結果一年後,我收到公司註冊處一封罰款信,話我遲交周年申報表。 罰款 $870,仲要係程序咁罰。我即刻搵返秘書公司,佢哋話「你冇俾錢我哋做年費,所以冇幫你搞。」 我 O 晒嘴 — 原來秘書公司只係幫我註冊,之後每個月要俾 $200 佢哋先有人幫你跟進。

😅 真人真事: 最搞笑係,我另一個朋友仲大鑊。佢開咗公司 3 年,完全唔知要報稅、唔知要做審計、唔知公司要有公司秘書。 直到收到稅局嘅估稅通知書,連罰款連利息成 $50,000+。 佢以為有限公司嘅「有限責任」= 唔使報稅,結果中到應一應。

所以唔好以為開咗有限公司就一勞永逸。有限公司係一個獨立嘅法律實體, 係需要你(作為董事)去維護嘅。以下我會逐項講清楚董事嘅法定責任, 同埋違反嘅後果。呢啲嘢秘書公司唔會主動話你知(佢哋想你俾錢佢哋做), 但你自己一定要識。

2️⃣ 董事法定責任總覽(公司條例第622章)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 622 章),公司董事嘅責任可以分為幾大類。 以下係最關你事嘅:

責任類別 具體要求 罰則
備存公司紀錄 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公司秘書名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會議紀錄、會計紀錄 罰款 $25,000+,每日 $2,000
提交周年申報表 每年提交 NAR1(42 日內) $870-$3,480 遞進罰款
申報變更 董事/公司秘書/地址變更 15 日內申報 罰款 $5,000+,每日 $500
報稅 & 審計 收到報稅表後準時填報 + 提交審計報告 估稅 + 罰款 + 利息(可達稅額 200%)
公司秘書 必須委任最少一名公司秘書 罰款 $50,000+,每日罰款
SCR 備存 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25,000+,每日 $2,000
信託責任 董事係公司嘅「受信人」,要以公司利益行事 民事責任,可被追究損失

「有限責任」保護嘅係你作為股東嘅投資,但唔會免除你作為董事嘅法定責任。 呢個係好多人最大嘅誤解。

3️⃣ 備存公司紀錄要求 & 罰則

根據《公司條例》第 5 分部,每間公司必須備存以下紀錄喺公司註冊地址(或者公司秘書地址):

好多人以為公司註冊處會幫你 keep 呢啲紀錄。 錯。公司註冊處只係登記你申報嘅資料,但詳細嘅股東名冊、會議紀錄、SCR, 全部要你自己 keep。

⚠️ 罰則: 違反備存紀錄規定嘅後果:
  • 公司同每位責任董事:罰款 $25,000
  • 持續違反:每日罰款 $2,000
  • 公司註冊處可以派人上門查冊,冇得話「我唔知」

我嘅建議:用 spreadsheet 或者專門嘅公司秘書 software 去 track 所有紀錄。 每個月 check 一次,確保冇漏。如果真係唔想煩,俾 $200-$500 一個月搵秘書公司做, 好過收到罰單先嚟後悔。

4️⃣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最多人中招

如果話董事責任入面最多人中招嘅,一定係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ignificant Controllers Register / SCR)。 呢項要求係 2018 年 3 月先開始生效,好多人開咗公司幾年都完全唔知有呢回事。

SCR 係咩?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 615 章), 每間香港公司必須備存一份「重要控制人登記冊」,記錄邊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 公司 25% 以上嘅股份,或者對公司有重大控制權。

😅 真人真事: 我身邊超過一半嘅朋友,開咗公司 3-5 年都唔知有 SCR 呢樣嘢。 直到有一次佢哋收到公司註冊處嘅查詢信,先知自己違法緊。 最慘係有個朋友,佢嘅公司秘書(一間秘書公司)完全冇提過 SCR 嘅要求, 佢以為俾咗錢就有人搞掂晒,結果中招先知原來秘書公司冇幫佢整。

SCR 要記錄咩?

SCR 仲有一個好多人忽略嘅要求:如果公司嘅股東唔係「重要控制人」 (例如創辦人一股都冇,全部股份由一個信託持有),你都要喺 SCR 入面 註明「公司冇任何重要控制人」。 張 form 唔可以就咁空咗佢。

⚠️ 罰則:
  • 公司同每位責任董事:最高罰款 $25,000
  • 持續違反:每日罰款 $2,000
  • 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最高罰款 $300,000 及監禁 2 年

點樣整 SCR?官方有一個標準格式嘅範本,你可以喺公司註冊處網站下載。 填好後打印出嚟,放喺公司註冊地址就得。每年周年申報嘅時候, 記得 check 一下 SCR 資料係咪仲準確。

5️⃣ 公司秘書:唔係 optional,係法定要求

呢個又係一個極常見嘅誤解。好多人以為「我得一個人做生意,自己搞晒得啦, 使咩請公司秘書?」但根據《公司條例》第 474 條:

「每間公司須有最少一名公司秘書。」

公司秘書可以係自然人(個人),亦可以係法人團體(一間公司)。 如果係個人,佢嘅「通常居住地」必須係香港。 如果公司得一個董事,呢個董事唔可以同時做公司秘書。

公司秘書嘅職責包括:

⚠️ 罰則: 如果公司連續冇公司秘書超過 14 日,公司同每位責任董事 都可能被罰款,最高 $50,000,而且可以每日計罰款。

大部分中小企嘅做法係:搵一間秘書公司做公司秘書,月費約 $150-$500。 或者如果你有合伙人,叫合伙人做公司秘書都得(但要確保佢係香港居民)。

6️⃣ 周年申報表 & 報稅 — 遲交罰款逐日計

周年申報表(Annual Return / NAR1)

每年公司成立周年日之後 42 日內,必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周年申報表(NAR1)。 呢份表申報公司嘅基本資料:股東、董事、公司秘書、註冊地址、已發行股本等。

遲交嘅罰款係遞增嘅:

遲交時間 罰款
唔超過 42 日$870
超過 42 日但不超過 3 個月$1,740
超過 3 個月但不超過 6 個月$2,610
超過 6 個月$3,480

$3,480 睇落唔係好多?但如果連續幾年都遲交,罰款係疊加嘅。 我識人試過一次過俾 $10,000+ 嘅罰款。

報稅 & 審計

收到稅局嘅報稅表(利得稅報稅表 BIR51/BIR52)後,必須喺 1 個月內填交。 實際做法係先搵會計師做審計報告,然後連報稅表一齊交。

🤯 真正嘅「痛」: 如果你唔準時報稅,稅局有權:
  • 發出「估稅通知書」— 稅局幫你「估」你賺咗幾多錢,通常估得仲高過實際
  • 加罰款 — 可達欠稅額嘅 5%-200%
  • 加利息 — 年利率 8%+(視乎當時利率)
  • 向區域法院提出民事起訴追討欠稅

最麻煩嘅係,如果連續幾年冇報稅,稅局可能會要求你補交過去 7 年嘅審計報告。 7 年嘅審計費加罰款,分分鐘十萬蚊落樓。

7️⃣ 董事要「上身」嘅情況

呢 part 最重要:有限公司嘅「有限責任」唔係萬能嘅。 以下情況下,董事可能要 個人承擔公司債務或法律責任

① 個人擔保(Personal Guarantee)

呢個係最常見嘅。申請公司貸款、租寫字樓、開公司戶口部分情況, 銀行或業主會要求你簽個人擔保。 一旦公司還唔到錢,債主可以追你個人。

現實係:新公司好難唔簽個人擔保。但你要知道個風險, 千祈唔好以為「有限公司」= 擔保都有限責任。

② 欺詐性交易(Fraudulent Trading)

如果公司清盤時發現,董事曾經用公司嚟做欺詐行為 (例如:明知冇貨都收客戶錢、呃銀行貸款), 法庭可以命令董事個人承擔公司嘅全部或部分債務。 呢個係刑事罪行,可以坐監。

③ 不當交易(Wrongful Trading)

呢個仲常見。如果公司已經資不抵債(insolvent), 但董事仲繼續做生意、繼續簽新合約、繼續收新客錢, 清盤人可以向法庭申請,要求董事個人承擔 喺資不抵債期間產生嘅新債務。

😅 真人真事: 我朋友嘅公司 COVID 期間生意差咗好多,但佢唔想咁快結束, 繼續簽新單、繼續營運。結果 6 個月後真係頂唔順要清盤。 清盤人發現佢喺公司資不抵債之後仲簽咗 3 張新合約, 顧客俾咗訂金但公司交唔到貨。最後法庭判佢要個人賠償嗰 3 個客。

④ 未繳強積金供款

公司欠 MPF 供款嘅話,受託人可以直接向董事追討。 積金局仲有權向董事發出「罰款通知書」。

⑤ 欠稅(特定情況)

如果公司清盤時欠稅,稅局喺特定情況下可以 向董事或前董事追討欠稅,特別係如果董事 有份導致公司無法繳稅嘅行為。

8️⃣ 公司清盤時董事嘅法律風險

如果公司最終要清盤(無論係股東自願清盤定債權人申請清盤), 清盤人會調查董事嘅行為。呢個調查可以好揪心。

清盤人會查咩?

最多人唔知嘅風險:取消董事資格

如果清盤人發現你嘅行為唔恰當,可以申請法庭取消你嘅董事資格。 取消資格期由 2 年到 15 年不等。 取消資格期間,你唔可以做任何公司嘅董事、清盤人、接管人或管理人, 亦唔可以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嘅成立、推廣或管理。

換句話說,如果你被 cancel 咗 5 年董事資格,呢 5 年你冇得開公司、 冇得做董事、冇得自己做生意。對於創業者嚟講, 呢個懲罰可能仲嚴重過罰錢。

9️⃣ 董事保命 Checklist

✅ 每個月做:
  • ☐ 檢查公司註冊處有冇新信件或罰單
  • ☐ 確認公司紀錄(SCR、股東名冊)係咪最新
  • ☐ 確認公司秘書係咪仲喺度(冇辭職)
  • ☐ 檢查公司銀行戶口運作正常
✅ 每年做:
  • ☐ 準時提交周年申報表(NAR1)— 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內
  • ☐ 安排審計 & 報稅(收到報稅表後 1 個月內)
  • ☐ 更新 SCR — 核對股東資料係咪準確
  • ☐ 更新商業登記證(如果係一年證就要續期)
  • ☐ 公司註冊費每年都要交(公司註冊處每年年費)
✅ 公司有變動時做:
  • ☐ 董事變更 → 15 日內提交 ND2A
  • ☐ 公司秘書變更 → 15 日內提交 ND4
  • ☐ 註冊地址變更 → 15 日內提交 NR1
  • ☐ 股份轉讓 → 提交 NSC1 + 打釐印
  • ☐ 公司名稱變更 → 提交 NNC2 + 換 BR

如果你覺得以上嘅嘢好煩 — 我明。我自己 initial 都係咁諗。 但比起收到罰款信、稅局估稅通知、或者最嚴重嘅被取消董事資格, 用少少時間去搞掂 compliance 一定值得。

你可以揀:

  1. 自己做 — 慳錢,但要花時間了解程序、緊貼法例更新
  2. 請秘書公司 — $150-$500/月,幫你跟進晒法定要求
  3. 用 ESGov 指南 — 自己跟住步驟做,一次過學識晒

❓ 常見問題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有咩法定責任?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董事嘅法定責任包括:備存公司紀錄(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公司秘書名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會議紀錄等)、提交周年申報表(Annual Return)、申報董事/公司秘書變更、確保公司名稱同地址正確、以及準時報稅同交審計報告。唔做嘅話,公司同董事都可能被檢控。

公司秘書失責(冇公司秘書)有咩後果?

根據《公司條例》,每間香港有限公司必須委任最少一名公司秘書(可以係個人或公司)。如果連續冇公司秘書超過14日,公司同每位責任董事都可能被罰款(最高 $50,000),而且可以每日計罰款。公司秘書唔係optional嘅,係法定要求。

董事要為公司債務負責嗎?

一般情況下唔需要——有限公司嘅原則係「有限責任」。但有以下例外:你簽咗個人擔保;公司清盤前嘅欺詐性交易;公司喺肯定冇力還款時仲繼續做生意(wrongful trading);未繳付嘅強積金供款;特定情況下欠稅。建議開公司前了解清楚呢啲風險。

冇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會被罰嗎?

會。根據《打擊洗錢條例》,所有香港公司必須備存 SCR。違反嘅話,公司同每位責任董事最高可被罰款 $25,000,同埋每日罰款 $2,000。執法部門可以隨時上門查冊。如果你開咗公司幾年都未整 SCR,建議盡快補做。

遲交周年申報表有咩罰則?

遲交 NAR1 嘅罰款係遞增嘅:遲唔超過42日罰 $870;42日至3個月罰 $1,740;3至6個月罰 $2,610;超過6個月罰 $3,480。罰款係每年計,連續幾年遲交可以疊加。仲有,銀行可能因為你公司紀錄唔好而凍結戶口或要求解釋。

公司清盤時董事有咩風險?

公司清盤時,清盤人會調查董事嘅行為。如果發現公司喺資不抵債時仲繼續做生意(wrongful trading),董事可能要個人承擔部分債務。如果冇備存足夠會計紀錄,法庭可以取消董事資格(2-15年)。清盤唔係「一筆勾銷」,董事嘅責任會俾人查清楚。

有限公司係咪一定要做審計?

係。根據《公司條例》,每間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必須進行審計,由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嘅執業會計師(CPA)審查公司帳目,然後提交審計報告。只有極少數特殊情況(如「小型公司」且股東一致同意可豁免審計,但條件嚴格)可以唔做審計。唔好信人話「有限公司唔使審計」。

董事可以自己辭職嗎?需要咩程序?

可以。董事辭職需要以書面通知公司,通常需要發信俾董事會。辭職生效後,公司需要喺 15 日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ND2A 表格申報變更。如果你係唯一董事,辭職前需要確保公司有新董事接替,否則公司會變成「冇董事」嘅狀態,可能導致公司運作停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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