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涉及股本結構、配發新股或股份轉讓,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律師或公司秘書專業人士。每間公司嘅架構同稅務情況都唔同,適用安排可能因情況而異。
目錄
前言 — 我被「註冊資本」呢四個字玩足一個下午
我第一次自己上公司註冊處「註冊易」開公司,填到 NNC1 有一欄問「將發行的股份數目」,我呆咗。以前聽人講「開公司要十萬資本」,我以為要填「註冊資本 HK$100,000」,於是就打咗十萬股、每股一元落去。
後來同一個做會計嘅朋友傾開,佢問我:「你點解發十萬股?你知唔知香港公司已經冇面值?」我當時完全唔知。更尷尬係,兩年後我想俾 5% 股份一個拍檔,計數發現 100,000 股要分 5,000 股,帳面每股只值幾毫,寫文件、打釐印嗰陣解釋到手軟。
呢篇文章就係我踩過嘅坑總結。你睇完會搞清楚:香港公司「註冊資本」到底存唔存在、開公司應該發幾多股、股份數目同印花稅/股權比例嘅真正關係。
僅供參考:本文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實際股本安排、配發同轉讓手續,請諮詢執業律師或特許秘書。
香港公司根本冇「註冊資本」— 2014 年已經廢除
呢個係全篇文章最重要嘅一句:香港《公司條例》(第 622 章)之下,股份冇面值(no nominal value),亦冇「法定股本」(authorised capital)。相關條文係第 135 條,2014 年 3 月 3 日生效,連組織章程大綱(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都一齊廢除咗。
「註冊資本」呢個詞,其實係內地同其他國家(例如新加坡、BVI 部分結構)嘅概念。香港公司註冊處嘅表格(NNC1、NAR1、NSC1)由頭到尾都唔會問你「註冊資本係幾多」,只會問「發行幾多股、屬於邊個類別」。
| 項目 | 舊制(2014 前) | 現行(第 622 章) |
|---|---|---|
| 法定股本 | 要寫「 authorised capital」,例如 HK$100,000 | 已廢除,冇上限概念 |
| 股份面值 | 每股 HK$1 / HK$0.1 等 | 冇面值,全部股份平等 |
| 組織章程大綱 | 要有 capital clause | 已廢除,只留章程細則 |
| 註冊處表格問咩 | 法定股本 + 發行股數 | 只問發行股數 + 股份類別 |
| 「加股本」 | 填表增加法定股本 | 配發新股(表格 NSC1)即可 |
咁公司帳目上嘅「股本」(share capital)係咩?就係股東實際投入嘅認購價總和。例如發行 10,000 股、每股認購價 HK$1,公司收到 HK$10,000,帳上 share capital 就係 HK$10,000。冇面值,所以「溢價」(share premium)呢個概念都同舊制唔同 —— 全部計入股本。
真實案例:我朋友間公司喺一份政府資助申請表見到「註冊資本」一欄,佢秘書叫佢填「HK$10,000」,佢又驚填細咗會被扣分,結果填咗「HK$1,000,000」。審批時對方要求提供證明文件,佢冇,要重新交表解釋,白白遲咗三個星期。正確做法係填實際已發行股本,並註明「no par value」。
銀行、投標、內地表格問「註冊資本」應該填咩?
雖然香港法例冇呢個概念,但現實世界總有人問。你唔需要同對方爭論法律,只需要用一個一致嘅計法:
公式:已發行股份數目 × 每股認購價 = 已發行股本
例:10,000 股 × HK$1 = HK$10,000。填表時可以寫「Issued share capital: HK$10,000 (10,000 ordinary shares, no par value)」。
| 場景 | 建議填法 |
|---|---|
| 銀行開戶 / KYC 表 | 填已發行股本總額,同時準備章程、股票副本、股東名冊 |
| 政府 / 大企業投標 | 填已發行股本,必要時附審計報告證明淨資產(銀行真正睇嘅係淨資產) |
| 內地母公司境外投資備案 | 填已發行股本,並註明「香港公司股份無面值」,唔好硬套「註冊資本」 |
| 會計軟件 / 報稅表 | Share capital 用實收金額入帳,唔好用「面值 × 股數」憑空計 |
貼士:如果對方堅持要「註冊資本」,你答「香港公司已廢除法定股本,等效資料係已發行股本 HK$X」通常都會收貨。答案要同公司註冊處紀錄(NAR1 上報嘅股份數目)一致,唔好幾個版本周圍走。
發幾多股好?三種常見做法對照
香港冇最低股本,理論上 1 股都可以開公司。實務上點揀,睇你未來兩三年會唔會新股東、會唔會做期權、會唔會轉股。以下係我見過最常見嘅三種:
| 做法 | 適合 | 好處 | 風險 |
|---|---|---|---|
| 1 股(HK$1) | 一人公司、情侶/夫妻公司 | 最簡單、最少文件 | 要加股東或分 1% 俾人就要先拆細,手續+時間 |
| 100 – 10,000 股 | 兩至四個股東嘅 SME(最主流) | 比例分得細,33.33% / 25% 都計得靚 | 發得太多都無謂,每股價值變得好細 |
| 100 萬股以上 | 有投資者、預留 ESOP、計劃融資 | 每股單價細,方便一輪輪融資同期權定價 | 股東名冊數字大,最好一開始就定清楚未來幾輪攤薄 |
真實案例:三個朋友夾份開公司,發 100 股,講好「平均分」。結果 100 ÷ 3 = 33.33,永遠有一個人分唔到整數,最後變成 34 / 33 / 33。其中一個股東一直覺得自己蝕咗 1%,幾年後退出嗰陣仲要為呢 1% 傾幾次。如果當初發 10,000 股(3,334 / 3,333 / 3,333 或者 4,000 / 3,000 / 3,000),根本唔會有呢個問題。
我而家嘅做法:一律建議 10,000 股、每股認購價 HK$1,股本 HK$10,000。數字夠細分、夠大顯示誠意、將來拆細合股都易處理。如果你想睇配發新股嘅完整流程,可以睇 香港公司股份配發完整教學。
股份數目實際影響啲咩(同唔影響啲咩)
好多人以為「股數多 = 公司大」,其實股數只係一把尺上面嘅刻度。以下逐項拆:
影響 1:股權分配嘅彈性
股數越多,你可以分得越細。10,000 股嘅公司,1% = 100 股;100 股嘅公司,1% = 1 股,想俾 0.5% 就做唔到。做員工期權池(ESOP)通常要預留 10%–15%,股數太少根本切唔開。
影響 2:每股單價同交易觀感
同一間公司、同一估值,股數越多,每股單價越低。10,000 股、公司值 100 萬 → 每股 HK$100;100 萬股 → 每股 HK$1。對投資者嚟講,每股單價低少少心理上舒服,但法律同稅務上完全冇分別。
影響 3:股東名冊、股票同 NAR1 嘅數字
股東名冊(Register of Members)要記錄每人持有幾多股;周年申報表 NAR1 亦要報股份數目。股數大唔係問題,但每次轉讓都要計清楚比例,計錯就前後不一致。申報表可以睇 周年申報表完整指南,或者直接用 NAR1 生成工具。
唔影響 1:股東責任
有限公司股東嘅責任,只限於未繳嘅股款。因為無面值,通常認購時已經全數繳付,所以股東責任實際上等於零 —— 唔會因為你發 1,000 萬股就「責任大咗」。呢點同「股份擔保有限公司」完全唔同。
唔影響 2:利得稅、審計、商業登記費
股本大細同利得稅率(8.25% / 16.5% 兩級制)、審計要求、商業登記費完全無關。稅局睇嘅係利潤,唔係股本。唯一間接關係係:股本太細、靠股東墊款營運,可能會被審計師提問資本是否充足。
唔影響 3:公司「實力」
銀行、客戶睇嘅係淨資產、營業額、現金流,唔係股本。發 1,000 萬股但戶口得 HK$1,000,唔會令你睇落更有實力;反而銀行見到「股本認購但資金從未到位」,會問資金來源。
注意:股份認購價一定要真實收到錢(或者以資產/服務出資,並有文件支持)。認購價掛帳但公司從未收款,係審計同銀行 KYC 最常問嘅問題之一。
印花稅同股本真正嘅關係(附實例計算)
呢個係第二多人搞錯嘅位。印花稅唔係按「股本」或者「股數」計,而係按轉讓代價或股份市值(以較高者為準)計:買賣雙方各 0.1%(合共 0.2%),另加轉讓文書 HK$5。
假設公司淨資產 100 萬,你轉讓 40% 股份:
| 項目 | 計算 | 金額 |
|---|---|---|
| 轉讓代價(40% × 100 萬) | — | HK$400,000 |
| 買方印花稅 | 400,000 × 0.1% | HK$400 |
| 賣方印花稅 | 400,000 × 0.1% | HK$400 |
| 轉讓文書固定稅 | 定額 | HK$5 |
| 合計 | — | HK$805 |
關鍵位:無論公司發行 100 股定 1,000,000 股,只要公司估值同轉讓比例一樣,印花稅一模一樣(100 股轉 40 股、100 萬股轉 40 萬股,都係 HK$805)。
咁股數有冇任何稅務影響?有兩個間接位:
- 固定 HK$5 按每張文書計 —— 如果你為咗慳稅而拆成十張轉讓文書,每張都要 HK$5 固定稅,手續亦多十倍。
- 市值計算要合理 —— 印花稅署有權用合理市值重新評估。公司有盈利、有資產,就唔可以寫「HK$1 轉讓」。
免費工具:轉股前想知要幾多印花稅?用 ESGov 印花稅計算機 輸入代價即刻有數。文件方面,股份轉讓完整指南 有齊轉讓文書、成交單據(Sold Note)同買賣單據嘅模板同生成工具。
開咗公司之後想改股本:配發、拆細、合股
公司開咗之後,股本唔係改唔到,但每種改法嘅程序同表格都唔同。以下係三條最常見嘅路:
1. 配發新股(增加股數、引入新股東)
董事會決議 → 股東授權(如章程要求)→ 新股東繳付認購價 → 發出股票 → 更新股東名冊同 SCR → 配發後 1 個月內提交表格 NSC1。現金認購新股一般唔需要打釐印。
2. 股份拆細(1 股拆 10 股等)
股東特別決議通過 → 1 個月內提交表格 NSC11(更改股本通知書)→ 換發新股票 → 更新股東名冊。拆細只係把一把尺嘅刻度變細,持股比例同公司價值不變。
3. 股份合股(10 股合 1 股等)
同樣要特別決議,程序同 NSC11 一樣。合股通常用喺股價太低、想整理股權結構嘅情況。留意合股可能會產生碎股,要事先講清楚點處理。
拆細同合股嘅詳細表格填法、股票換發同 SCR 更新,可以睇 股份拆細合股終極指南。如果你只係想知新股東入股後要跟邊幾份文件,睇 轉股東後必做 5 件事 最快。
死線提醒:配發(NSC1)同更改股本(NSC11)都係 1 個月限期,逾期要罰款,而且股東名冊、SCR、NAR1 三份文件嘅股份數目必須完全一致 —— 呢個係合規審查最常捉嘅位。
六個中伏位
以下六個係我親身或者身邊朋友中過嘅,你千祈唔好重複:
中伏 1:以為要「填大個資本」先顯得有實力
發 1,000 萬股但資金從未到位,銀行 KYC 一定問資金來源;審計師亦會質疑股本是否已繳足。實力睇淨資產,唔係股本數字。
中伏 2:只發 1 股,兩年後要加股東
1 股公司要加人,就要先拆細(特別決議 + NSC11 + 換股票),多幾千蚊同兩三星期。一開始發 10,000 股完全冇成本。
中伏 3:仍然用「面值」計帳
2014 年之後股份無面值。帳上 share capital 應該等於實收認購價,唔係「面值 × 股數」。用錯方法,審計報告同稅表數字會對唔上。
中伏 4:股數同百分比對唔上
100 股分三人 34/33/33,同「三份一」其實唔一樣。章程或股東協議寫「平均」,但名冊寫 34/33/33,日後分紅、投票就會拗。數字要一開始就夾好。
中伏 5:轉股時寫「HK$1 代價」避印花稅
公司有資產、有盈利,印花稅署可以按合理市值重新評稅,仲要補稅加罰款。親屬轉讓都唔係自動免稅。
中伏 6:配發新股後冇報 NSC1
配發後 1 個月內要報。漏報會令註冊處紀錄同公司實際股權唔一致,日後做轉股、開戶、融資盡職審查全部卡住。詳細流程見 股份配發教學。
開公司前五分鐘決定清單
填 NNC1 之前,用五分鐘答完以下五條,你嘅股本結構就唔會出事:
- 股東人數同比例 —— 有幾多人、每人幾 %?用 10,000 股做單位,比例一計就清。
- 認購價同實收金額 —— 每股幾錢?錢係咪真係入公司戶口(或者有出資文件)?
- 未來 24 個月會唔會加人 —— 會的話,而家就唔好只用 1 股。
- 會唔會做期權 / 融資 —— 會的話,預留 10%–15% 股數池,唔好等融資前才拆細。
- 股份類別 —— 需要唔同投票權或分紅權?一般 SME 用普通股(Ordinary Shares)就夠,複雜結構睇 股份類別指南。
下一步:公司開好之後,股東名冊同 SCR 記得同步更新。SCR 可以用 ESGov SCR 完整指南 + 生成工具,股東名冊變動可以睇 股東名冊終極指南。
想一次過睇齊股份轉讓、配發、拆細、回購嘅文件同流程?去 股份轉讓流程 2026 或者 ESGov 股份轉讓完整指南 開始,全部附免費文件工具。
常見問題(FAQ)
香港公司有冇最低註冊資本要求?
冇。香港《公司條例》冇規定最低股本,開公司可以只發 1 股、認購價 HK$1,即股本 HK$1。但實務上銀行開戶、投標、投資者會睇股本結構,所以大部分公司會發 10,000 股左右,認購價每股 HK$1。
點解香港公司冇股份面值?
《公司條例》(第 622 章)第 135 條規定,公司發行的股份沒有面值(no nominal value),2014 年 3 月 3 日生效。同時廢除「法定股本」(authorised capital)同組織章程大綱,所以香港公司再冇「註冊資本」呢個法律概念。
開公司應該發幾多股?
睇你未來股權結構需要幾細嘅分配單位。一個人獨資 1 股都夠;兩三個股東建議 10,000 股(方便計 33.33% 之類);預留員工期權或投資者入股,10,000 至 1,000,000 股較有彈性。冇必要發到十億股,只會令每股價值變得毫無意義。
股份數目會影響股份轉讓印花稅嗎?
唔會直接影響。印花稅係按轉讓代價或股份市值(以較高者為準)計,買賣雙方各 0.1%,另加轉讓文書 HK$5。同一間公司、同一個估值,無論你發 100 股定 100 萬股,轉讓 40% 股份嘅印花稅都一樣。
開公司之後想增加股本要點做?
增加股本即係配發新股(allotment)。要董事會決議、股東授權(如章程要求)、收取認購價、發股票、更新股東名冊同 SCR,並於配發後 1 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表格 NSC1。現金認購新股一般唔需要打印花稅。
股份可以拆細或者合併嗎?
可以。拆細(subdivision)同合股(consolidation)都要股東特別決議通過,之後 1 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表格 NSC11(更改股本通知書),同時要換發股票、更新股東名冊同 SCR。拆細唔會改變股東嘅持股比例同公司實際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