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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名、換董事、搬地址幾時要報?2026 公司變更申報期限總表(15 日/1 個月/42 日)

ESGov 編輯部 · 2026 年 10 月 · 閱讀時間 11 分鐘

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期限、表格同費用會按法例修訂調整,實際提交前請以公司註冊處、稅務局最新公布為準;複雜情況(例如押記、股本重組、法院命令)請諮詢律師或執業會計師。

1. 前言 — 「換咗董事咋嘛,點會收到公司註冊處信?」

我朋友阿 Sam 上年 11 月同拍檔拆夥,股東會通過咗,新董事簽好文件,大家握握手話「搞好啦」。之後公司如常運作,銀行、客戶、供應商全部改好名。到第二年 3 月,公司收到一封公司註冊處嘅信 — 唔係問候,係講佢哋逾期交付「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要解釋。

阿 Sam 第一個反應係:「換董事係我自己公司嘅事,點解要通知政府?」呢個誤會好普遍。香港有限公司係獨立的法律實體,公眾可以查冊,所以董事、公司秘書、註冊地址、股本、押記呢啲資料一變,就要在法定期限內更新公司登記冊。唔係「得閒先報」,而係有明確日數,過咗就係違例。

更麻煩嘅係:唔同變更嘅期限完全唔同。換董事 15 日、發新股 1 個月、押記 1 個月、SCR 7 日、周年申報表 42 日、股份轉讓打釐印 2 日。就算你記得「要報」,都好容易報錯部門、交錯表、或者漏咗其中一邊(公司註冊處 vs 稅務局)。

呢篇就係我整理出嚟嘅公司變更申報期限總表:一張表睇完八種最常見變更,再逐組拆解死線點計、費用幾多、漏交罰幾多、點補救。所有期限同罰則都對過公司註冊處《本地有限公司成立後須向公司註冊處交付的申報表》(PAM 5C)同稅務局官方頁面。

先講清角色:ESGov 做嘅係審計/報稅前嘅文件準備層。我哋唔係公司秘書、唔係核數師、唔會代你簽文件或者代交表。呢篇係幫你自己搞得清程序,真正提交要由公司董事/公司秘書做,或者交俾持牌公司服務提供者。

2. 一張表睇完:8 種變更 × 死線 × 表格 × 費用 × 罰則

下面呢個表係整篇嘅核心。你可以直接对着自己公司最近發生嘅事去搵。留意「罰則」一欄係法例訂明嘅最高罰款,實際判幾多要視乎情況,但唔好當「最多」等於「唔會」— 持續失責係按日計。

變更事項 表格 法定死線 政府費 漏交後果(法例上限)
董事/公司秘書委任或停任(包括辭職) ND2A 變更生效後 15 日 免費 HK$25,000+持續每日 HK$700
董事/秘書個人資料更改(通訊地址、姓名、身份證/護照號碼) ND2B 更改後 15 日 免費 HK$25,000+持續每日 HK$700
註冊辦事處地址 NR1 更改後 15 日 免費 HK$50,000+持續每日 HK$1,000
公司名稱(先通過特別決議) NNC2 決議通過後 15 日 HK$295 第 3 級罰款(現時 HK$10,000)+每日 HK$300
組織章程細則修改 NAA1+修訂本 生效後 15 日 免費 第 3 級罰款(現時 HK$10,000)+每日 HK$300
股份配發(發新股、增加股本) NSC1 配發後 1 個月 免費 HK$25,000+持續每日 HK$700
押記(銀行貸款、按揭、公司資產抵押) NM1+經核證副本 設立後 1 個月 HK$340 逾期唔收,須先向法院申請延展;押記效力受影響
周年申報表 NAR1 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 HK$105(逾期 HK$870–$3,480) HK$50,000+持續每日 HK$1,000,可被剔除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公司內部備存,唔交 CR 知悉/確認後 7 日 — HK$25,000+持續每日 HK$700
商業登記資料(業務地址、名稱、業務性質) IRC3111A/IRC3110A/IRBR193 變更後 1 個月 免費 HK$5,000+監禁 1 年
股份轉讓(私人公司) 唔交 CR;要打釐印 香港簽立 2 日/外地簽立 30 日 買賣雙方各 0.1% 逾期加蓋印花有罰款,另要補稅

記法:「人事 15、地址 15、改名 15、章程 15;股本 1 個月、押記 1 個月、BR 1 個月;SCR 7 日;年報 42 日;股份轉讓 2 日打釐印。」先記住呢五個數字,已經唔會大錯。

3. 15 日組:換董事、改個人資料、搬註冊地址、改名、改章程

所有「15 日」嘅期限,都係由變更生效日起計,唔係由你開會嗰日、亦唔係由你記起嗰日。呢一點係最多人出錯嘅地方 — 尤其係董事辭職,辭職信寫「一個月通知」,但生效日係最後一日,15 日就由嗰日開始跑。

3.1 換董事、加董事、董事辭職(ND2A)

任何董事或公司秘書嘅委任、停任(包括辭職、被罷免、任期屆滿唔續),都要在 15 日內交 ND2A。呢張表同時係新董事嘅「出任董事同意書」— 所以新董事嘅簽名一定要有,唔可以只由舊董事簽。

  • 誰簽:公司可以由董事或公司秘書簽;如果表格在變更生效當日簽,辭職嘅董事或新董事都可以簽;但如果係生效日之後補簽,就應該由新任董事簽。
  • 辭職董事自保:如果公司唔肯交表,而辭職董事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唔會通知公司註冊處,佢可以自己交表格 ND4。呢個係好多「掛名董事」唔知嘅逃生門。
  • 一人公司注意:私人公司最少要有一名自然人董事(第 457(2) 條)同一名公司秘書;唯一董事唔可以兼任公司秘書(第 475(2) 條)。所以「我自己一個人做晒」係唔合法的,要另外委任秘書。

董事變更嘅完整文件清單、會議紀錄寫法同常見退件原因,可以睇董事及公司秘書變更指南。

3.2 董事/秘書改地址、改姓名、換證件號碼(ND2B)

呢個係最易被忽略嘅一張表。好多老闆搬屋、改咗英文名、或者換咗護照,覺得「我自己嘅事」,但公司登記冊上嘅董事資料係公開資料,一改就要 15 日內交 ND2B。

  • 董事要申報通常住址同通訊地址;公司秘書如果係自然人,就只須申報通訊地址,唔需要公開通常住址。
  • 地址用「屋企」定「公司」?兩者都可以做通訊地址,但通常住址一定要真。用假地址係刑事問題,唔止退件咁簡單。
  • 如果只係想保護住址唔對外公開,正確做法係分開申報住址同通訊地址,唔係填假資料 — 詳情見董事地址保護指南。

3.3 搬註冊辦事處(NR1)

注冊辦事處係公司接收政府同法律文件嘅法定地址,一定要在香港,唔可以用非香港地址、「轉交」地址或者郵政信箱。一改,15 日內交 NR1。

呢個位最常見嘅中伏係:以為交咗 NR1 就等於通知咗稅務局。實情係:

  • 《公司條例》嘅「註冊辦事處」同《商業登記條例》嘅「營業地點」係兩個唔同概念。
  • 如果營業地址同註冊地址一齊改,你要在一個月內另外通知商業登記署(表格 IRC3111A 或書面通知)。
  • 如果只改註冊地址,營業地址不變,公司註冊處登記 NR1 後會將新註冊地址傳去商業登記署,但唔會自動更新你嘅營業地址。

地址選擇(虛擬辦公室、住宅地址、共享空間)同合規要求,睇註冊地址變更指南同虛擬辦公室指南。

3.4 改公司名(NNC2,HK$295)

程序係:股東通過特別決議 → 15 日內交 NNC2+HK$295 → 公司註冊處發出「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 改名在證明書發出當日才生效。

三個實務要點:

  • 特別決議本身唔需要交公司註冊處(同改章程唔同),但你要保存好會議紀錄。
  • 改名唔影響公司嘅權利、義務或者進行中嘅法律程序 — 舊名簽嘅合約仍然有效,但之後要通知銀行、客戶、保險、供應商。
  • 改名後,商業登記證嘅公司名會經「一站式」安排更新;但如果你有以舊公司名登記嘅商標、牌照、銀行戶口,要自己逐個改。

完整流程、核名技巧同時間表,睇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稱流程 2026,或者用公司改名文件工具準備決議同通知書。

3.5 改章程細則(NAA1)

修改章程細則一般要特別決議(只有「可發行股份數目上限」可以用普通決議)。修改生效後 15 日內,要交 NAA1 連同經公司高級人員核證嘅修訂本。

常見改章程嘅原因:加股份類別、改股份轉讓限制、改董事會權力、加拖售權/優先購買權。條文點寫,睇公司章程修改完整指南。

真實時間線示範:董事會 11 月 3 日通過新董事任命,11 月 10 日生效。死線=11 月 25 日。如果你 11 月 26 日才交,即使只遲一日,法律上已經係「未有在訂明時限內交付」,公司同每名責任人都可能被檢控。

4. 1 個月組:發新股、押記登記、商業登記變更

4.1 發新股/增加股本(NSC1)

公司配發股份(包括新股東入股、股東增資、員工認購)之後 1 個月內,要交 NSC1。表格入面有一項「股本說明」,等於公司股本最新情況嘅定格快照 — 呢個位填錯,日後做股份轉讓或者審計對股本時就會對唔上。

注意:公司成立時向創辦成員配發嘅股份,唔需要另外交 NSC1,因為已經載於法團成立表格。之後任何新配發就要交。

發新股同股份轉讓係兩件完全唔同嘅事:發新股係公司發行新股份(公司收錢,股本增加);股份轉讓係現有股東賣給另一個人(公司唔收錢,股本不變)。兩者嘅申報、稅務同文件都唔同 — 股份轉讓流程睇股份轉讓流程 2026,發新股可以睇股份配發完整指南。

4.2 押記登記(NM1,HK$340)

公司向銀行借錢、做資產按揭、或者用應收帳、存貨做浮動押記,都屬於「指明押記」,要在設立押記日期起一個月內,將 NM1 連同押記文書嘅經核證副本(唔係正本)交公司註冊處,費用 HK$340。

  • 唔好交正本:公司註冊處明確講明正本唔應該交去登記,掃描過程可能損壞,亦唔保證可以安全退回。
  • 公司同銀行都可以交:但法律責任在公司。銀行話「我哋會幫你登記」唔等於一定做咗,你要自己查押記索引確認。
  • 逾期好麻煩:公司註冊處冇權批准延期,你要向法院申請命令延展登記期(第 346 條),費用同時間都唔細。
  • 後果:未在期限內登記,押記對公司清盤人同債權人嘅效力會受影響,即係話公司出事時,銀行嘅抵押權可能唔夠其他債權人爭。

押記登記、解除、清償嘅完整程序,睇押記登記終極指南。

4.3 商業登記資料變更(1 個月)

商業登記係另一套制度(《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管。以下變更要一個月內書面通知:

  • 業務地址(表格 IRC3111A)
  • 業務名稱(表格 IRC3110A)
  • 業務性質(表格 IRBR193)
  • 結業(表格 IRC3113,結業起一個月內)

公司名同註冊地址嘅變更,經公司註冊處「一站式公司資料變更通知」自動傳去商業登記署,唔需要另外通知;但業務名稱、營業地址、業務性質就唔在一站式範圍內。漏報最高罰款 HK$5,000 同監禁一年 — 呢個罰則比好多人想像中重。

BR 續期同逾期後果,睇商業登記續期全攻略;CI 同 BR 嘅分別,睇CI 同 BR 分別。

5. 7 日組:SCR 同股份轉讓(呢兩樣唔交公司註冊處)

5.1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7 日

每間香港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都要備存 SCR,即使冇重要控制人,都要有一本「空」嘅登記冊。當公司知悉或有合理因由相信某人係重要控制人,要在 7 日內向佢發出通知;收到確認後,要在 7 日內將資料記入登記冊。

股東一變(轉讓、發新股、新股東入股)、或者股東嘅持股比例跨過 25% 門檻,SCR 就要更新。呢個 7 日同公司註冊處嘅 15 日/1 個月係兩條獨立死線,唔可以互相抵消。

SCR 要備存在註冊辦事處或香港其他地方(如唔在註冊辦事處,要交 NR2 通知),供執法人員查閱。罰則係第 4 級罰款(HK$25,000)+持續每日 HK$700。

SCR 嘅「須登記人士」定義、25% 門檻、信託同公司股東點穿透,睇SCR 終極指南同SCR 魔鬼細節。

5.2 股份轉讓 — 2 日打釐印,但唔交公司註冊處

私人有限公司嘅股份轉讓,唔需要將轉讓文件交公司註冊處登記。呢個係最常被誤解嘅一點 — 好多人以為「轉股東要報公司註冊處」,於是去交一張其實冇人收嘅表。

但唔交 CR 唔等於冇死線。你要做:

  • 打釐印:轉讓文書要在簽立後 2 日內(香港簽立)或 30 日內(香港以外簽立)加蓋印花。香港股票轉讓嘅印花稅率係買賣雙方各 0.1%(按代價或價值計算)。逾期有罰款,仲要補稅。
  • 更新股東名冊:公司收到已打釐印嘅轉讓文書後,更新成員登記冊,取消舊股票、發新股票。
  • 更新 SCR:7 日內。
  • 下次 NAR1:新股東資料會在周年申報表反映(NAR1 要填成員詳情,即使同去年一樣都要填)。
  • 銀行 KYC:股東變更會影響銀行嘅客戶盡職審查,要主動通知銀行更新,否則可能影響戶口運作。

轉讓文件(Sold Note/Bought Note/Instrument of Transfer)點填,睇Sold Note 教學;轉讓後要跟進嘅五件事,睇轉股東後必做 5 件事。

6. 42 日組:周年申報表 NAR1 同費用階梯

私人公司要在每年成立為法團之日嘅周年日後 42 日內交付 NAR1。注意係「成立周年日」,唔係你嘅年結日、亦唔係財政年度完結日 — 呢個係另一個常見混淆。

交付時間(由申報表日期起計) 每年登記費
42 日內 HK$105
超過 42 日,但不超過 3 個月 HK$870
超過 3 個月,但不超過 6 個月 HK$1,740
超過 6 個月,但不超過 9 個月 HK$2,610
超過 9 個月 HK$3,480

呢個費用階梯係法定,公司註冊處處長冇酌情權減免。除咗費用,逾期交付本身係罪行:每次失責最高罰款 HK$50,000,持續失責每日另加 HK$1,000,公司註冊處亦可以考慮將公司剔除。

三個高頻錯誤:①以為續咗商業登記就等於交咗 NAR1(兩個部門、兩件事);②以為「資料冇變」可以交張「無改變證明書」(新條例下已廢除,必須填最新資料);③以郵寄方式交,但公司註冊處冇收到 — 法例上唔算已交付,所以最好用電子提交,有紀錄可查。

NAR1 逐欄填法、成員詳情附表點填,睇周年申報表完整教學,或者用NAR1 生成工具減少填錯。如果你全年冇營運,亦唔一定等於「唔使交」— 要先正式宣布不活動,睇零申報同休眠公司指南。

7. 死線點計?假期、郵寄、電子提交嘅陷阱

7.1 全部係曆日,唔係工作天

「15 日」、「1 個月」、「42 日」全部都係曆日。星期六、星期日、公眾假期都計。所以實際上你嘅工作時間比想像中少 — 15 日大概只有 10 至 11 個工作天。

7.2 最後一日撞假期點算?

  • NAR1:公司註冊處明確講,42 日期限包括星期日同公眾假期;如果第 42 日係星期日或公眾假期,會延至下一個唔係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嘅日子。但如果最後一日係星期六(而唔係公眾假期),期限唔會順延,星期一交就要俾較高費用。
  • 押記:公司註冊處處長無權延長,最後一日撞星期六都唔會順延,要提早星期五交,否則要向法院申請命令。
  • 其他 15 日/1 個月嘅表格:法例冇明文話會順延,最穩陣嘅心態係「當唔會」,提早三至五個工作天交。

7.3 郵寄 vs 電子提交

郵寄嘅風險係:公司註冊處收唔到,就唔算交付。即使你有郵戳,如果部門話冇收到,你就要舉證同解釋。電子提交(公司註冊處電子服務網站)有交易紀錄同時間戳,爭議時好用好多;如果公司只得一名董事或秘書,亦可以用「智方便+」嘅無帳戶使用者電子提交服務交 NAR1。

實務建議:把「變更生效日」當日就開一張工作單,寫明:變更類型、生效日、死線(生效日+15 日/1 個月/42 日)、負責人、要交嘅表、要通知嘅第三方。呢張紙會救你最少一次。

8. 漏交之後點補救(同幾時要上法庭)

發現漏交,第一反應通常係「補交得唔得?」— 得,但罰則唔會因為你補交而自動消失。正確次序係:

Step 1 — 先查清楚差咩

上公司註冊處電子服務網站,用公司名稱查「文件索引」(免費),睇下邊份表從來冇交、邊份交咗但被退件。唔好靠記憶。同時查「押記索引」,確認銀行貸款有冇登記。

Step 2 — 即刻補交,唔好等「齊晒」

每份表係獨立責任,補交一份唔會影響另一份。NAR1 逾期費用會按你交付日期自動計算,唔需要求情,亦冇酌情權。表格要簽妥、費用要正確,否則會被退件,時間再拖長。

Step 3 — 押記逾期:要法院命令

如果押記超過一個月未登記,公司註冊處唔會接受,你要向原訟法庭申請延展登記期(第 346 條),並將蓋印嘅命令副本連同 NM1 一齊交。呢個情況唔好自己硬交,找律師處理。

Step 4 — 收到傳票/通知書:回應,唔好拖

公司註冊處可以檢控公司同每名責任人(包括董事、公司秘書)。收到信件要先確認講咩事、涉及邊份表、期限幾時,然後書面回覆或者按指示出庭。拖住唔覆通常只會令罰款增加(持續失責按日計)。

Step 5 — 補完之後,同步第三方

公司登記冊更新咗,唔等於銀行、保險、強積金受託人、客戶合約自動更新。做一次「公司資料同步清單」,逐個 tick,避免日後索償或續約時對唔上。

如果你想知逾期交付嘅實際罰款趨勢同法庭處理方式,可以睇違反公司條例罰則指南。

9. 公司內部變更 SOP:一張工作單搞掂

我試過最有效嘅方法,唔係記住所有期限,而係每次有變更,就開一張「變更工作單」,由公司秘書(或者你自己)填。以下係我會用嘅欄位:

欄位 填咩
變更類型 董事/秘書、地址、名稱、章程、股本、押記、股份轉讓、SCR
生效日 辭職最後一日、決議通過日、配發日、押記設立日、轉讓簽立日
法定死線 生效日+15 日/1 個月/7 日/42 日(按類型)
表格同費用 ND2A/ND2B/NR1/NNC2/NAA1/NSC1/NM1/NAR1;費用幾多
簽署人 董事或公司秘書;新董事同意書有冇簽
第三方通知 銀行 KYC、保險、強積金、客戶、供應商、商標/牌照
完成證明 電子提交確認、公司註冊處收據、已登記文件影像

呢張工作單亦係審計時嘅好材料。核數師問「呢筆董事貸款有冇押記」、「新股東幾時入股、股本變動有冇文件」,你一張紙就答到,唔需要翻箱倒櫃。想系統化保存公司文件(BR、CI、NAR1、章程、上年度核數報告),可以用ESGov 文件櫃,同埋睇法定紀錄指南。

10. 六個中伏位

中伏 1:以為轉股東要交公司註冊處

私人公司股份轉讓唔使交 CR,但要走另一條線:2 日內打釐印(香港簽立)、更新股東名冊、7 日內更新 SCR、下次 NAR1 反映。漏咗打釐印,日後賣公司或者審計都會被翻出來。

中伏 2:用「開會日」計 15 日

法例係由變更生效日起計。董事會 11 月 3 日通過、11 月 10 日生效,死線係 11 月 25 日,唔係 11 月 18 日 — 但亦唔好反過來以為多咗時間,因為生效日可能係「上個月」。

中伏 3:搬地址只交 NR1

註冊地址 ≠ 營業地址。營業地址改咗要一個月內通知商業登記署(IRC3111A),否則 BR 續期通知寄去舊址,過期都唔知,仲可能有「無證經營」風險。

中伏 4:董事改地址唔報 ND2B

政府、銀行、律師樓嘅信會寄去登記冊上嘅通訊地址。地址過期,最嚴重嘅情況係你收唔到法庭文件,而法律程序照樣進行。

中伏 5:以為銀行會幫你登記押記

銀行通常會做,但責任在公司。貸款文件簽完之後,自己上押記索引查一查,確認 NM1 已登記、金額同日期正確。呢個動作只需幾分鐘,可以避免日後清盤時抵押權排位出問題。

中伏 6:周年日同財政年度尾搞亂

NAR1 嘅 42 日係由「成立周年日」起計,唔係你嘅年結日(3 月 31 日、12 月 31 日)。年結日可以改,但成立周年日唔會變 — 所以兩者可以相差幾個月,唔好混為一談。年結日點揀,睇年結日指南。

公司變更唔止係「交張表」。每次變更都會影響審計文件、銀行 KYC、稅務紀錄同合約效力。如果你想由源頭整理好公司文件同憑證,可以睇全部 ESGov 指南,或者由開公司第一年合規清單開始。

11. 常見問題(FAQ)

公司變更申報嘅 15 日、1 個月,係工作天定曆日?

全部係曆日,唔係工作天。法例寫嘅係「15 日內」、「1 個月內」,星期六、星期日同公眾假期都計在內。實務上最好當死線早三至五個工作天,因為郵寄延誤、表格被退件、簽名唔齊都會令你趕唔切。

換董事係由辭職日計,定由股東批准日計?

由變更生效日起計 15 日內,要向公司註冊處交付表格 ND2A。所以辭職信寫「2026 年 11 月 1 日生效」,15 日就由 11 月 1 日開始計,唔係由你記起嗰日或者開會嗰日計。如果辭職的董事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唔會通知公司註冊處,佢可以自己交表格 ND4。

股份轉讓要唔要通知公司註冊處?

私人有限公司嘅股份轉讓,唔需要將轉讓文件交付公司註冊處登記。但你要做三件事:一,買賣雙方兩日內(香港簽立)或 30 日內(香港以外簽立)為轉讓文書加蓋印花,稅率係買賣雙方各 0.1%;二,公司更新股東名冊同發出新股票;三,七日內更新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新股東資料會在下次周年申報表 NAR1 反映。

公司改名之後,幾時要向公司註冊處申報?

股東通過特別決議改公司名之後 15 日內,要交付表格 NNC2,費用 HK$295。公司名稱在「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發出當日才生效,唔係決議通過當日。逾期交付屬違反《公司條例》第 107(6) 條,公司同每名責任人可各處第 3 級罰款(現時 HK$10,000),持續違反每日另加 HK$300。

漏交周年申報表 NAR1 要罰幾多?

NAR1 要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內交付。42 日內交費用 HK$105;超過 42 日但不超過 3 個月 HK$870;3 至 6 個月 HK$1,740;6 至 9 個月 HK$2,610;超過 9 個月 HK$3,480。另外,未有或逾期交付屬罪行,每次失責最高罰款 HK$50,000,持續失責每日另加 HK$1,000,公司註冊處亦可考慮將公司剔除。

公司借錢做按揭或押記,幾時要登記?

要在設立押記日期起一個月內,將表格 NM1(押記詳情的陳述)連同押記文書的經核證副本交付公司註冊處,費用 HK$340。逾期交付,公司註冊處唔會接受,除非你先向法院申請命令延展登記期(第 346 條)。未在期限內登記,押記對公司清盤人同債權人的效力會受影響。

公司地址改咗,只交公司註冊處就夠唔夠?

唔夠。註冊辦事處地址要在更改後 15 日內交表格 NR1;如果營業地址(業務地址)都改,要另外在一個月內通知商業登記署(表格 IRC3111A 或書面通知),因為《公司條例》嘅「註冊辦事處」同《商業登記條例》嘅「營業地點」係兩個唔同概念。銀行、保險、強積金受託人亦要自己更新。

一人有限公司可唔可以由唯一董事兼任公司秘書?

唔可以。《公司條例》第 475(2) 條明確禁止唯一董事兼任公司秘書。每間私人公司最少要有一名自然人董事同一名公司秘書;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就要另外委任一名通常居於香港的自然人,或一間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營業地點的法人團體做公司秘書。委任後 15 日內要交表格 ND2A。

資料來源(全部官方)

  • 公司註冊處《本地有限公司成立後須向公司註冊處交付的申報表》(PAM 5C,2025 年 5 月版):cr.gov.hk PDF — 15 日/1 個月/42 日時限同各項失責罰款。
  • 公司註冊處《公司條例規定的主要收費》:cr.gov.hk 收費表 — NAR1 費用階梯、改名 HK$295、押記 HK$340。
  • 稅務局「通知更改商業登記資料」:ird.gov.hk — 業務地址/名稱/性質變更一個月內通知,以及不依時通知嘅罰則。
  • 稅務局「計算印花稅 — 股票轉讓」:ird.gov.hk — 按代價或價值計算,買賣雙方各 0.1%。

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實際費用、表格要求同程序會因個別情況而有重大分別,決定自行處理之前,請務必向公司註冊處、稅務局或專業公司秘書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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