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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公司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計算終極指南 2026
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嘅全新計算方法

2026 年 6 月 · 由俾過總額超過 $30 萬遣散費嘅 SME 東主撰寫

📅 2026.06.11 📖 約 25 分鐘閱讀

📌 重點懶人包

  • 2025 年 5 月 1 日起 — 取消強積金對沖正式生效,僱主唔可以再用 MPF 僱主供款抵銷 LSP/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LSP) — 受僱滿 5 年、被解僱、65 歲退休、因病辭職等情況合資格
  • 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 — 受僱滿 24 個月、因裁員/停工被解僱
  • 計算公式一樣:(月薪 × ⅔ × 年資)或($22,500 × ⅔ × 年資),以較低者為準
  • 上限:$390,000(年薪 $15,000 以下冇上限)
  • 僱主新慳錢方法:開設「專項儲蓄戶口」、購買保險產品、調整薪酬結構

1. 😅 開場白 — 我第一次俾遣散費嘅經歷

2019 年,我公司第一次要裁員。嗰位同事跟咗我 6 年,由 startup 得 3 個人做到成 team 十幾人。但疫情開頭生意跌咗 70%,頂唔順要 cut cost。計遣散費嗰陣我先知道:原來 MPF 僱主供款可以用嚟對沖(抵銷)遣散費。嗰陣我仲以為「供咗咁多 MPF 可以慳返」,點知 2025 年新例一過,呢個玩法就唔同晒。

2025 年 5 月 1 日,《2022 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正式生效,取消強積金對沖。即係話:由呢日開始,僱主唔可以用 MPF 強制性供款嚟抵銷長期服務金(LSP)或者遣散費。

呢篇文我會用最白話嘅方式,拆解 LSP 同遣散費嘅計算方法、資格條件、2026 年嘅新規則,同埋作為僱主可以點樣慳錢。

2. 🆚 長期服務金(LSP)vs 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

兩者嘅計算公式一樣(下面會講),但資格條件好唔同:

項目 長期服務金(LSP) 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
年資要求 受僱滿 5 年 受僱滿 24 個月
適用情況 被解僱(非因犯錯)、65 歲退休、因病辭職、死亡 因裁員/停工被解僱
咩係「裁員」? 僱主結束營業/縮減業務/工作崗位消失
可否同時領取? ❌ 唔可以。同一事件只可以拎 LSP 或遣散費其一(以較高者為準)
僱主可否用 MPF 對沖? 2025.5.1 前:可以(用僱主強制性供款)
2025.5.1 後:❌ 唔可以

💡 重點:「裁員」同「解僱」嘅分別好重要。如果你炒一個員工係因為佢表現唔好( misconduct),唔係因為業務縮減,咁就唔使俾遣散費。但如果你係因為公司轉型、部門 cut 咗而炒佢,咁就要俾遣散費。

3. 🧮 計算公式(LSP 同遣散費一樣)

計算方法好簡單,就係以下其中一個數嘅 較低者

📐 計法 A — 用實際月薪計

(最後一個月嘅月薪 × ⅔)× 年資(年數)

📐 計法 B — 用上限月薪計

($22,500 × ⅔)× 年資(年數)

上限月薪係 $22,500(2026 年仍然係呢個數)

即係:揀(A)同(B)之間嘅較低者

💰 上限:最高賠償額係 $390,000。但如果員工最後月薪唔超過 $15,000,就冇 $390,000 上限。

3.1 真實案例一:普通文員(月薪 $18,000,年資 5 年)

步驟 計算 結果
計法 A(實際月薪) $18,000 × ⅔ × 5 = $60,000
計法 B(上限月薪) $22,500 × ⅔ × 5 = $75,000
揀較低者 A ($60,000) < B ($75,000) = $60,000
上限測試 $60,000 < $390,000 ✅ 冇超出上限
最終 LSP/遣散費 $60,000

3.2 真實案例二:高層管理(月薪 $50,000,年資 12 年)

步驟 計算 結果
計法 A(實際月薪) $50,000 × ⅔ × 12 = $400,000
計法 B(上限月薪) $22,500 × ⅔ × 12 = $180,000
揀較低者 B ($180,000) < A ($400,000) = $180,000
上限測試 $180,000 < $390,000 ✅ 冇超出上限
最終 LSP/遣散費 $180,000

3.3 真實案例三:低薪兼職(月薪 $8,000,年資 3 年)

步驟 計算 結果
計法 A(實際月薪) $8,000 × ⅔ × 3 = $16,000
計法 B(上限月薪) $22,500 × ⅔ × 3 = $45,000
揀較低者 A ($16,000) < B ($45,000) = $16,000
上限測試 月薪 $8,000 ≤ $15,000 冇上限 ✅
最終 LSP/遣散費 $16,000

💡 有趣嘅位:月薪越高唔代表 LSP/遣散費越多。因為有 $22,500 上限月薪同 $390,000 總上限。如果你員工月薪已經超過 $22,500,佢嘅年資先係決定性因素。

4. 🔄 取消強積金對沖 — 2026 年僱主嘅新處境

呢 part 係最多人問嘅:取消對沖之後,僱主係咪要俾多咗錢?

長答案係:係,但冇想像中咁恐怖。

2025 年 5 月 1 日前,僱主可以將 MPF 強制性供款(即係你每個月供員工人工 5% 嗰部分)嘅累算權益,用嚟抵銷 LSP 或者遣散費。例如你員工遣散費係 $60,000,而佢強積金戶口入面有 $40,000 係你(僱主)供嘅,你就可以用呢 $40,000 抵銷,淨係俾 $20,000。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呢個玩法正式結束。

4.1 過渡安排

政府設立咗一個 「取消對沖」過渡期

即係話,如果你員工喺 2025 年 5 月 1 日前已經做咗 10 年,之後再做多 2 年先離開,頭 10 年嘅 LSP 可以用 MPF 對沖,後 2 年嘅就唔得。

⚠️ 好多人中招嘅位:「取消對沖」條例生效後,自願性供款(Voluntary Contribution)一直以嚟都唔可以用嚟對沖 LSP/遣散費,呢個冇變過。但有好多人誤會咗,以為 2025 年 5 月 1 日前連自願性供款都可以對沖 — 其實從來都唔得。

4.2 政府嘅支援措施

為咗幫僱主適應新制度,政府推出咗:

5. 💡 僱主 4 大慳錢策略(合法)

取消對沖之後,僱主可以點樣減少 LSP/遣散費嘅開支?以下係我親身用過或者研究過嘅方法:

5.1 開設「專項儲蓄戶口」

政府推廣嘅方案。每月按薪酬 1% 儲落專用戶口,到要俾 LSP 嗰陣就有一筆錢頂住。好處係呢筆存款免利得稅,提取時亦免稅。以一個月薪 $20,000 嘅員工計,每月儲 $200,一年 $2,400,5 年 $12,000。雖然唔係好多,但勝在係「強制自己儲定」。未用過嘅錢仲可以攞去低風險投資(國債、定期存款),賺多少少。

👍 建議:如果你公司有 5 個或以上員工,強烈建議開呢個戶口。用唔用嚟俾 LSP 係其次,最重要係迫自己每個月撥備一筆錢,到炒人或裁員嗰陣唔使 cash flow 崩潰。

5.2 購買保險產品

市面上有保險公司推出「LSP/遣散費保險」,概念類似勞保。你每月俾保費,到要俾 LSP 嘅時候保險公司賠償俾你。呢種做法嘅好處係:

但壞處係:保險產品有條款限制(例如年資要求、賠償上限),同埋長期計貴過自己儲。我自己就冇買,但聽同行講今年開始多咗呢類產品。

5.3 調整薪酬結構(⚠️ 小心法律風險)

部分僱主會將員工部分薪酬轉為「佣金」或者「獎金」,因為 LSP 同遣散費係根據「最後一個月嘅月薪」計算,而佣金同獎金嘅計算方法唔同。但呢個做法有風險:

⚠️ 勞工處有權審視你嘅薪酬結構是否「合理商業安排」。如果被認定為刻意逃避 LSP 責任,可能會被檢控。唔建議為咗慳 LSP 而亂改薪酬結構,尤其係大幅降低底薪。

5.4 靈活運用試用期同合約制

遣散費要求受僱滿 24 個月,LSP 要求受僱滿 5 年。如果你是但改動員工嘅合約(例如由長約變短期合約),可能會影響年資計算。但要注意:連續性合約(Continuous Contract)嘅定義好闊,就算你係短期合約,只要員工連續受僱 4 星期、每星期至少工作 18 小時,就當係連續性合約,年資會累計。唔好以為轉合約就 reset 年資。

6. 📋 完整流程:僱主收到離職通知後要做嘅嘢

  1. 確認離職原因:係裁員、辭職、退休定 misconduct?呢個決定 LSP/遣散費嘅責任
  2. 核對年資:由入職日計到離職日,確認係咪夠 24 個月(遣散費)或 5 年(LSP)
  3. 計算法定權益:用上面嘅公式計算 LSP/遣散費金額
  4. 扣減 MPF 對沖(如適用):確認員工嘅 MPF 僱主供款累算權益(只限 2025.5.1 前嘅年資部分)
  5. 申請政府補貼(如適用):喺終止僱傭後 3 個月內向勞工處申請
  6. 準備 IR56G 表格:通知稅局僱員離職
  7. 發出付款:喺離職日或之前支付 LSP/遣散費
  8. 發出僱傭證明書(Reference Letter):按《僱傭條例》要求

📌 記住:LSP 同遣散費係「離職時即期支付」嘅權益,唔可以分期付款。僱主如果唔俾或者遲俾,員工可以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

7. 🚨 7 個僱主最容易中招嘅陷阱

陷阱 1:誤以為試用期唔計年資

試用期一樣計年資。由你員工第一日返工開始,份合約就係連續性合約,試用期都係受僱期。我見過有公司炒人嗰陣計少咗 3 個月試用期,俾人告上勞審處。

陷阱 2:誤以為「炒人梗係唔使俾遣散費」

如果你係因為業務縮減而炒人(裁員),就一定要俾遣散費。好多老闆炒完人先知要俾錢,個 cash flow 即刻見紅。

陷阱 3:計算年資時用錯基數

年資係用「年」做單位,唔係「日」。例如員工做咗 6 年 3 個月,年資係 6.25 年,唔係 6 年。公式:6 + (3 ÷ 12) = 6.25。

陷阱 4:唔記得計佣金同津貼

「最後一個月嘅月薪」包括基本薪金、佣金、津貼、勤工獎等所有固定或非固定收入。但如果係實報實銷嘅開支(例如交通費、飯錢),就唔計。

陷阱 5:唔清楚取消對沖後嘅計算方法

2026 年仲有好多僱主以為可以用 MPF 對沖 LSP。記住:2025.5.1 之後嘅年資係唔得嘅。如果你仲用舊方法計算,會俾少咗錢俾員工,隨時俾人告。

陷阱 6:漏報 IR56G/IR56F 俾稅局

員工離職時,僱主必須喺離職日後 1 個月內通知稅局(IR56G 表格)。LSP /遣散費嘅稅務處理亦好複雜:$15 萬(遣散費)或 $50 萬(長期服務金)以內嘅部分係免稅嘅,超出嘅部分要計入員工嘅應課稅收入。

陷阱 7:唔知「僱傭保障」同「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嘅分別

如果你公司真係冇錢俾 LSP/遣散費,員工可以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金。但呢個基金只 cover 遣散費(唔 cover LSP),而且上限係首 $50,000 + 餘額嘅 50%,最高 $315,000。所以如果員工服務咗好多年,遣散費超過呢個數,佢係追唔足嘅。

8. 📊 LSP/遣散費嘅稅務處理(僱主角度)

好多僱主唔知:你俾員工嘅 LSP 同遣散費係可以扣稅㗎!

員工角度:遣散費首 $15 萬免稅,LSP 首 $50 萬免稅(以較高者為準)。超出部分按標準稅率計算。

💡 慳稅貼士:如果員工願意,你可以將部分 LSP/遣散費以「自願性退休金供款」形式,直接供入員工嘅 MPF 戶口。咁樣員工唔使即時交稅,你可以扣稅,員工退休先拎錢。但要員工書面同意。

9. ❓ FAQ — 10 個最常見問題

Q1:遣散費同長期服務金可以同時拎嗎?

唔可以。同一離職事件只可以選擇 LSP 或遣散費其中一樣。僱主應該揀對員工有利嘅方式(即係金額較高嗰個)。

Q2:員工自己辭職有冇 LSP?

一般冇。除非員工因為法定原因辭職(例如:被僱主不合理對待、工作有即時危險),或者因為醫生證明身體唔適合繼續工作而辭職。

Q3:兼職員工有冇 LSP/遣散費?

有,只要係「連續性合約」(4 星期 × 每星期 18 小時),就同全職員工享有一樣嘅權益。人工按實際月薪計算。

Q4:取消對沖後,MPF 供款會點?

MPF 供款比例冇變:僱主供 5%、僱員供 5%。只係僱主唔可以再用呢筆錢抵銷 LSP/遣散費。但僱員嗰 5% 仍然係佢嘅錢,同 LSP 冇關係。

Q5:我係獨資經營(一人公司),要唔要幫自己俾 LSP?

唔使。東主本人、合夥人、公司董事如果冇同公司簽僱傭合約,就唔受《僱傭條例》保障。但如果董事有簽僱傭合約,就有機會享有 LSP 權益。

Q6:LSP/遣散費可以分期付款嗎?

唔可以。法定要求係離職時一次過支付。如果僱主 cash flow 真係好緊,可以同員工商量「分期」,但一定要員工書面同意,同埋要有法律約束力嘅還款協議。

Q7:合約到期冇續約有冇遣散費?

如果係固定期合約到期後唔續約,而原因係業務縮減或崗位消失,都可能構成「裁員」,需要俾遣散費。但如果係員工表現問題或者雙方自然唔續約,就唔使。

Q8:員工出咗事(死亡),LSP 點計?

員工因工作死亡,僱主需要支付 LSP 俾佢嘅遺產承辦人。計算方法同上。

Q9:我俾遣散費之後,員工可以申請失業救濟嗎?

香港冇「失業救濟金」(綜援除外,但資產審查好嚴)。但有遣散費記錄可能會影響員工申請「在職家庭津貼」嘅資產審查。

Q10:我收到勞工處查詢 LSP 計算,點算?

唔使驚,勞工處通常係收到員工查詢後先會聯絡僱主。你只需要準備:員工入職紀錄、薪金紀錄、MPF 供款紀錄、離職文件。如果你嘅計算正確,一般唔會有問題。如果有爭議,可以去勞資審裁處解決。

10. ✅ 總結 Checklist — 每個僱主都應該做嘅嘢

  • 了解 LSP 同遣散費嘅分別 — 唔好炒錯人俾錯錢
  • 計算公式背熟:(月薪 × ⅔ × 年資)vs($22,500 × ⅔ × 年資),揀較低者
  • 記錄員工準確入職日期 — 年資計錯差好遠
  • 開設「專項儲蓄戶口」 — 為未來 LSP/遣散費做好準備
  • 購買 LSP 保險 — 評估成本效益後決定
  • 員工離職時確認原因 — 係裁員定 misconduct?影響好大
  • 留意過渡期安排 — 2025.5.1 前後嘅年資要分開計
  • 按時通知稅局 — 離職後 1 個月內交 IR56G
  • 保留付款紀錄 — 扣稅同將來查核都要用
  • 定期 review 薪酬結構 — 確保合規同時做好成本規劃

後記

寫呢篇文嘅時候,我諗返起 2019 年第一次俾遣散費嘅經歷。嗰陣我完全唔知有 MPF 對沖呢樣嘢,俾足全數 $60,000 俾員工。後來先知可以對沖,但已經俾咗。雖然蝕咗錢,但嗰位員工後來創業成功,仲同我保持聯絡,話返當年我「俾足錢」令佢度過難關。

取消對沖之後,僱主嘅成本一定會增加。但老實講:員工跟咗你咁多年,遣散費係佢應得嘅權益,唔係 bonus。與其諗點樣走法律罅去慳呢筆錢,不如提早 planning,用專用戶口或者保險產品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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