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涉及實際版權爭議、合約草擬或訴訟,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律師。每單案件嘅作品性質同證據都唔同,結果可以差好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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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 一張相,換嚟一封律師信
我第一次收到版權相關嘅律師信,係因為公司網站 banner 用咗一張「網上搵到」嘅風景相。當年我仲覺得:「張相又唔係我偷人哋產品,只係做背景,邊個會理?」結果兩年後,一間版權代理公司搵上門,要求賠償加授權費,金額夠我請個兼職半年。
嗰次之後我認真研究香港版權法,先發現最大問題唔係「有冇抄」,而係大部分人(包括當年嘅我)都以為版權要註冊、以為俾錢就自動擁有、以為 freelance 設計師做完嘅嘢一定歸公司。呢三個誤解,任何一個都可以令一間中小企無端端俾幾萬蚊。
呢篇文係我踩過坑之後嘅整理:香港版權點運作、公司點樣真正「揸住」版權、被人抄點追、被人告點擋,最後畀你一份可以直接照做嘅自保清單。你唔需要背法例,但一定要知邊幾個位會出事。
僅供參考:本文章嘅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涉及實際版權爭議、合約草擬或訴訟,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律師。每單案件嘅作品性質同證據都唔同,結果可以差好遠。
2. 版權、商標、專利:三樣嘢唔可以撈亂
香港嘅知識產權有五、六種,但中小企最常撞到嘅係三種:版權(Copyright)、商標(Trade Mark)、專利/外觀設計(Patent / Registered Design)。三者保護嘅對象完全唔同,搞錯就會用錯方法保護自己。
| 項目 | 保護咩 | 要唔要註冊 | 年期(一般) |
|---|---|---|---|
| 版權 | 作品嘅表達形式:文案、設計、相片、影片、軟件、音樂 | 唔需要(自動) | 作者離世後 50 年(部分類別另有起算點) |
| 商標 | 品牌名、logo、包裝外觀(用嚟分辨貨品/服務來源) | 要,向知識產權署註冊 | 每次 10 年,可續期 |
| 專利 | 發明、技術方案、產品功能 | 要,標準專利/短期專利 | 標準專利最長 20 年;短期專利 4 年(可續) |
| 註冊外觀設計 | 產品嘅形狀、紋理、物料外觀(唔包括功能) | 要,向知識產權署註冊 | 每 5 年續期,最長 25 年 |
最容易搞錯嘅係「logo」。一個 logo 可以同時受兩層保護:圖案本身有版權(藝術作品),而作為品牌標記就可以註冊商標。所以只做其中一樣,通常唔夠。商標嘅註冊流程同費用在 香港公司商標註冊終極指南 有完整拆解;產品外觀、發明嘅保護就可以睇 香港公司專利註冊終極指南。
一句記法:版權保護「你點表達」,商標保護「客戶點認得你」,專利保護「你點解決問題」。三樣都關乎公司價值,但只有版權係「唔申請都有」。
3. 版權幾時產生?保護幾多年?
香港《版權條例》(第 528 章)之下,版權係自動賦予嘅權利:作品一完成、以有形方式記錄落嚟(寫低、畫低、錄低、存成檔案)就即刻有版權,唔需要交表、唔需要交錢、唔需要註冊。香港更加冇版權註冊處。
受保護嘅作品類別包括:文學作品(包括電腦軟件)、戲劇作品、音樂作品、藝術作品(相片、繪畫、設計圖)、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有線傳播節目,同已發表版本嘅排印編排;表演者嘅演出亦另有保護。
3.1 「原創」嘅門檻其實唔高
版權要求作品係「原創」— 意思係唔係抄返嚟,而係作者自己嘅技能同判斷嘅成果。法律唔要求作品有藝術價值,一張普通生活照、一份自己寫嘅報價單範本、一個簡單嘅圖示,都可以有版權。所以千萬唔好覺得「我啲嘢咁普通,應該冇版權」— 你有,人哋都有。
3.2 保護期
基本規則係作者離世後 50 年。唔同類別(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排印編排)嘅起算點會有差異,實際年期要按作品種類查《版權條例》。對大部分中小企嚟講,重點唔係「幾時到期」,而係「我有冇證據證明係我創作」。
3.3 「版權註冊」呢個詞其實好誤導
市面上有公司賣「版權註冊」服務,收你幾千蚊,出一張證書。老實講:香港冇法定版權註冊制度,呢類服務實質係幫你做存證— 時間戳、公證、區塊鏈存檔之類。佢唔會令你多咗權利(你本來就有),但可以令你日後舉證容易啲。
真實案例:有個做手作護膚品嘅朋友,俾人抄咗包裝設計同產品文案。佢以為「我冇註冊版權,告唔到」。其實佢有齊 WhatsApp 同設計師來回嘅草稿、AI 原檔、印刷廠發票 — 呢啲就係最好嘅創作證據。最後發警告信兩星期內對方就改咗設計。唔使註冊,但要留證據。
4. 版權歸屬:僱員、freelance、委託設計完全唔同
呢一節係全篇最重要。同一份設計,由你員工做、由 freelance 做、由設計公司做,版權擁有權可以完全相反。好多公司賣盤、融資做盡職審查時,先發現自己個 logo 版權根本唔屬於自己。
| 情況 | 版權默認歸誰 | 公司要做咩 |
|---|---|---|
| 僱員受僱期間創作 | 僱主(除非合約另有協議) | 合約寫清楚;保留職務範圍同工作紀錄 |
| Freelance/外判/顧問 | 創作者本人 | 一定要書面版權轉讓協議 |
| 委託作品(設計公司做 logo/網站) | 視乎雙方協議;冇寫就多數留喺創作者 | 合約寫明轉讓 + 交付原始檔 |
| 共同創作 | 共同擁有 | 用書面講清邊個可以授權、收益點分 |
4.1 僱員作品:默認歸公司,但有兩個暗湧
《版權條例》講明,僱員喺受僱期間創作嘅作品,除非勞資雙方另有協議,否則僱主係版權第一擁有人。聽落好安全,但實際有兩個位會出事:
- 「受僱期間」點界定?員工喺屋企、用自己電腦、周末做嘅嘢,係咪職務範圍?如果合約冇寫清楚職責同知識產權條款,爭議就會出現。
- 身分係「僱員」定「承辦商」?公司當佢係 freelancer、冇供 MPF、冇僱傭合約,但實際日日返工受指示 — 法庭多數會睇實際關係。呢個位一旦被認定係僱員,之前嘅「外判」安排全部要重新審視。相關分析可以睇 假自僱 vs 僱員終極指南。
4.2 委託設計:最貴嘅一個誤解
「我俾錢請你設計,個設計當然係我嘅」— 呢句係錯嘅。委託關係下,版權擁有權取決於雙方協議;合約冇寫轉讓,版權就默認留喺設計師或設計公司手上,你得到嘅只係一個使用權,而且範圍可能限死喺「用喺網站」、「用喺香港」、「用三年」。
更常見嘅手尾係:設計公司幫你做 logo,交咗 PNG 同 JPG,但 AI/EPS 原始檔唔俾你;到你換印刷廠、要放大做招牌、要改顏色,就發現做唔到,唯有再俾錢「買返」原檔。呢個唔係技術問題,係合約問題。
簽約前必睇:委託設計合約要有(1)版權轉讓條款、(2)交付檔案清單(原始檔格式、字體、圖層)、(3)禁止設計師將同一設計轉售或放入作品集(或至少要先得你同意)、(4)授權第三方修改嘅權利。
5. 公司最常中嘅四個版權陷阱
以下四個係我見過最多中小企中招嘅位,同「有冇心抄」無關,多數係唔知規則。
陷阱 1:網上圖片「應該冇人理」
用 Google 圖片搜尋搵到嘅相,唔等於可以用。香港有版權代理公司專門追蹤圖片使用,先發律師信再談賠償,索價通常遠高於正常授權費。免費圖庫亦唔係萬能 — 要睇授權係商用/個人、要唔要署名、可唔可以用喺產品包裝、可唔可以修改。
陷阱 2:字體授權分「桌面」同「網頁」
買咗字體用嚟做設計(桌面授權),唔代表可以放上網站做 webfont,亦唔代表可以嵌入 PDF、App 或產品包裝。字體公司嘅授權條款寫得好細,用錯版本一樣會被追。較安全嘅做法係網站用開源字體(例如本站用 Noto Sans TC),商用設計就用已購買正確授權嘅字體並保留發票。
陷阱 3:AI 生成圖唔等於「冇人擁有」
用 AI 生成嘅圖,香港暫時未有清晰嘅作者歸屬規定,各 AI 平台嘅使用條款亦唔同(有啲商用要付費方案、有啲限制輸出用途)。更實際嘅風險係:AI 圖可能同現有作品實質相似,或者含有第三方商標元素。用喺品牌主要視覺之前,最好有人手覆核同保留生成紀錄。
陷阱 4:網站同宣傳品用咗前員工/前公司嘅素材
公司轉手、換廣告代理、請咗個從競爭對手過嚟嘅員工,好容易連帶接手咗一批「唔屬於自己」嘅素材。呢類情況一被追,公司好難話「我唔知情」— 因為用咗就係用咗。接手任何素材之前,要求對方書面確認來源同授權。
實務做法:建立一個「素材授權台帳」— 每張相、每個字體、每段音樂、每個 icon,記錄來源、授權類型、購買日期、發票位置、可以用喺邊。呢份表日後賣盤做盡職審查時,會直接影響估值。文件點樣有系統咁保存,可以參考 ESGov 公司文件管理指南。
6. 點樣確保公司真正「擁有」版權
版權唔使註冊,但「擁有」要靠文件。以下五樣係我認為每間公司都應該有嘅:
1. 僱傭合約內嘅知識產權條款
寫明僱員在受僱期間創作嘅一切作品(包括設計、程式、文案、影片)版權歸公司,並同意簽署任何轉讓文件;同時寫明保密同離職交還資料。條款要配合實際職責,唔好一份模板用到底。
2. 外判/freelance 嘅書面版權轉讓
香港法例要求版權轉讓必須以書面作出並由轉讓人簽署,口頭講「啲版權歸你」唔成立。轉讓書要指明作品、轉讓範圍(現有同將來作品)、地域,同埋係咪包含修改權。
3. 交付清單+驗收紀錄
收貨時逐項核對:原始檔、圖層、字體清單、可用尺寸、色彩規格。電郵確認「已收齊」比口頭講好一千倍。日後有爭議,呢封 email 就係最實際嘅證據。
4. 創作過程留痕
保留草稿版本、設計檔嘅修改紀錄、雲端檔案嘅時間戳、同設計師嘅對話。呢啲紀錄就係「原創性」同「創作日期」嘅證明 — 比任何「版權證書」實用。若要更穩陣,可以將重要作品嘅最終版本做時間戳存證或公證。
5. 正確標示版權聲明
網站頁尾、印刷品、軟件介面寫上「© 2026 公司全名」。呢個聲明唔會創造權利(權利本來就有),但可以清楚表明擁有權同首次發表年份,亦令對方好難辯稱「唔知有版權」。香港作品喺大部分國家(伯爾尼公約、WTO TRIPS 等)亦自動受保護。
併購、融資、賣盤做盡職審查時,買家一定會問:「呢個品牌、呢個網站、呢套程式,版權係咪公司擁有?」答唔出、或者文件散失,估值就會被打折,甚至交易告吹。版權管理唔係律師嘅事,係東主嘅事。
7. 被人抄:追討四步流程
發現有人抄你嘅設計、文案、相片或者軟件,最忌一開頭就意氣用事。跟以下四步走,成本最低、效果最好。
7.1 第一步:固定證據
截圖要連網址、日期同時間;用網頁存檔工具保存完整頁面;保留你嘅原始檔、創作日期、發布紀錄(社交媒體帖文日期、印刷發票、客戶往來 email)。如果對方隨時會刪,就盡快做公證或者第三方時間戳。呢一步做得好,之後所有談判都硬淨。
7.2 第二步:發警告信(Cease and Desist)
一封正式信要求對方(1)立即停止使用、(2)刪除同交出侵權物品、(3)披露來源同銷售資料、(4)賠償同承諾不再犯。用律師信效果最好,但自己寫一封清楚列明作品、侵權位置、法律基礎同要求嘅信,對本地小店都往往有效 — 好多人只係唔知有問題。
7.3 第三步:談判授權或和解
唔係每個個案都要打到底。對方如果用得開心、你亦唔介意,可以補簽授權合約收授權費;如果對方係競爭對手,就要求停止使用加賠償。和解協議要寫明不再侵權、賠償金額、保密條款同違約後果。
7.4 第四步:民事訴訟或刑事舉報
民事方面,版權擁有人可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繼續侵權)、交付令(交出侵權物品)、披露令(要求披露供應商同銷售資料)、損害賠償或利潤交出,另加訟費。侵權屬侵權法申索,一般時效 6 年。
刑事方面,製作或管有侵權物品作貿易或業務用途,最高刑罰係監禁 4 年,以及每份侵權物品罰款 HK$50,000。海關負責執行,並有邊境執法同搜查扣押權力。呢條路主要針對商業規模盜版(例如賣翻版軟件、印刷盜版書籍),一般「競爭對手抄你文案」唔會出動海關。
唔好做:唔好公開「公審」對方、唔好喺社交媒體貼對方個人資料、唔好上門理論。呢啲動作可能反過來令你被控誹謗或違反私隱,亦會削弱你日後談判嘅位置。
8. 被人告侵權:你可以點自保
收到投訴信唔等於你輸。以下五個方向係實務上最常用嘅抗辯或減低損失嘅方法:
- 冇實質相似:版權只保護表達,唔保護概念。只有當對方作品嘅「實質部分」被採用先算侵權,判斷係重質唔重量 — 一句好有特色嘅標語、一個好特別嘅構圖,即使短都可以構成侵權。
- 獨立創作:你能證明自己係獨立完成、冇接觸過對方作品,就唔構成複製。所以保留草稿同創作紀錄咁重要。
- 有授權:合約、發票、圖庫授權記錄、字體授權記錄。呢個係最直接嘅抗辯,所以第三節講嘅「素材台帳」係自保工具。
- 公平處理:為研究、私人研習、批評、評論、新聞報導,或者《2022 年版權(修訂)條例》新增嘅引用、評論時事、戲仿/諷刺/模仿等目的,可以在合理範圍內使用。要考慮使用目的、作品性質、所佔比例同對市場嘅影響,唔係「註明出處就冇事」。
- 時效:民事侵權申索一般 6 年,超過時效就難以追討(但仍然建議停止使用)。
真實案例:有間做室內設計嘅公司收到字體公司信,指佢哋網站用咗一款收費字體做標題。佢哋嘅自保方式係:即刻換字體、提供設計公司當年的授權購買紀錄(雖然買嘅係桌面版)、同對方談判補買網頁授權收場。全程兩星期,冇上庭 — 因為佢哋留齊單據,證明唔係故意盜用。
《2022 年版權(修訂)條例》自 2023 年 5 月 1 日生效,新增咗科技中立嘅「傳播權利」同相應刑責,同時擴大豁免範圍(包括戲仿、評論時事、引用)、加入安全港制度同額外損害賠償嘅考慮因素。即係話:網上串流、上載、轉發嘅法律風險比以前更清楚,保障亦更完整。
9. 離職員工同股東退出嘅版權風險
版權問題最常爆發嘅時間點,唔係創作當日,而係「有人離開」嘅時候。
9.1 員工離職帶走設計、客戶名單、程式碼
員工在職期間創作嘅作品版權歸公司,佢離職後唔可以繼續用、唔可以帶去新公司、唔可以自己開舖照抄。但你要證明「呢啲係在職期間為公司做嘅」,就靠合約、工作紀錄同檔案權限紀錄。實務上最好嘅做法係:離職清單寫明交還所有檔案、刪除個人裝置上嘅副本、書面確認冇保留。
客戶名單、報價策略、供應商資料,多數唔屬於「作品」,靠嘅係保密責任 — 合約保密條款或者普通法下嘅保密義務。所以僱傭合約嘅保密條款一定要有,並且寫清楚離職後仍然有效。
9.2 股東退出、拆夥
兩個股東一齊做生意,一個負責品牌同設計,一個負責營運。拆夥時,品牌、網站、包裝設計嘅版權歸誰?如果冇股東協議寫清楚知識產權嘅歸屬同處理方式,就會變成「公司話係公司嘅,股東話係自己創作」。呢類爭議往往比股權比例更難搞。股東協議入面加一段知識產權條款,成本極低,價值極高 — 可參考 香港公司股東協議終極指南。
9.3 公司賣盤/頂手
賣公司(share transfer)同賣資產(asset transfer)對知識產權嘅處理完全唔同。賣股份,公司本身冇變,版權自然跟住公司走;賣資產或業務頂手,就一定要逐項列明知識產權有冇轉讓,包括品牌、網域、社交媒體帳號、設計原檔、軟件授權。漏寫一項,日後要用就要再買。
10. 公司版權自保 Checklist
以下清單可以直接照做,唔需要律師在場都做得八成:
| 項目 | 做到未? |
|---|---|
| 僱傭合約有知識產權歸屬條款 | 有 / 冇 |
| Freelance 同設計公司有書面版權轉讓(已簽署) | 有 / 冇 |
| 已收到全部原始檔(AI/EPS/PSD/字體清單) | 有 / 冇 |
| 網站所有圖片、字體、音樂有授權紀錄同發票 | 有 / 冇 |
| 有「素材授權台帳」記錄來源同使用範圍 | 有 / 冇 |
| 重要作品有創作過程紀錄(草稿、時間戳) | 有 / 冇 |
| 網站/印刷品有 © 年份同公司名 | 有 / 冇 |
| 股東協議寫明知識產權歸屬 | 有 / 冇 |
| 離職清單包含交還檔案同刪除副本 | 有 / 冇 |
| 品牌 logo 已註冊商標(或已檢索過) | 有 / 冇 |
由邊度開始?如果冇時間做全部,先做三樣:(1)網站圖片同字體換成有明確授權或開源版本;(2)同所有現任 freelance 補簽版權轉讓;(3)僱傭合約加知識產權同保密條款。呢三樣覆蓋咗九成實際風險。
公司文件(合約、授權書、決議、發票)點樣有系統咁保存同命名,直接影響你日後舉證嘅速度。我哋喺 ESGov 公司文件管理指南 整理咗一套連中小企都做得起嘅文件架構,可以配合呢篇一齊用。
版權嘅本質係「證據遊戲」:法律已經自動俾咗你權利,剩低嘅工作就係證明「呢個係我創作、我幾時創作、我有冇授權人用」。做齊文件,你唔止保護自己,仲保護公司嘅估值。
11. 常見問題(FAQ)
香港版權需要註冊嗎?
唔需要。香港冇版權註冊處,作品一完成、以有形方式記錄落嚟就自動受《版權條例》(第 528 章)保護。坊間收費嘅「版權註冊」服務,實際上只係幫你做時間戳、存檔或者公證,方便日後舉證,唔會令你多咗法定權利。
僱員同 freelance 嘅作品,版權歸邊個?
僱員在受僱期間創作嘅作品,除非合約另有協議,否則僱主係版權第一擁有人。但 freelance、顧問、外判設計師唔屬僱員,版權默認屬於創作者本人,公司要用書面轉讓協議先攞到版權,單靠俾錢同「我請你設計」係唔夠。
委託設計公司做 logo,版權係咪自動歸我?
唔係。委託關係下版權擁有人視乎雙方協議,冇寫就默認留喺設計師或設計公司手上,公司只得到使用權(而且範圍可能好窄)。簽約時要寫明版權轉讓、交付原始檔(AI/EPS/字體),以及禁止設計師另行使用。
公司網站用網上圖片同字體,有咩風險?
風險好高。免費圖庫嘅授權條款各有不同(商用/印刷/社交媒體/期限),字體更加分桌面授權同網頁授權兩種。喺公司網站或宣傳品用咗未授權嘅圖片或字體,可以構成版權侵權,會被追討授權費加損害賠償,甚至收律師信。
發現有人抄我公司嘅設計或文案,可以點做?
先固定證據(截圖連網址同日期、保存原始檔同創作紀錄),再發警告信要求停止同賠償;唔理就可以考慮民事訴訟申請禁制令、交付令、披露令同損害賠償。如果對方係商業規模盜版(製作或售賣侵權複製品),可以向香港海關舉報,屬刑事罪行。
離職員工帶走公司文件、客戶名單,告版權定告咩?
視乎帶走咩。文件、設計、文案本身有版權(僱員作品版權歸僱主),可以告版權侵權;客戶名單、報價策略就多數靠保密責任(合約保密條款或普通法保密責任)追討。最有效係僱傭合約預先寫齊知識產權歸屬、保密同離職交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