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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4 表格填寫教學 2026 — 公司秘書及董事辭職通知書點填?自己交嘅自保程序

ESGov 編輯部 · 2026 年 10 月 · 閱讀時間 10 分鐘

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董事或公司秘書辭任涉及實際權責同法律責任,情況一旦有爭議,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律師或持牌公司秘書。每間公司嘅章程細則都唔同,適用程序可能因情況而異。

1. 前言 — 我辭咗董事,公司唔幫我報,點算?

我第一次退出自己幫人夾份開嘅公司,係 2019 年。當時我同拍檔傾好,我退出、佢接手,口頭上講「秘書會處理」。我以為簽完辭職信就一身輕,連公司註冊處都冇去查。

兩年後我申請按揭,銀行職員同我講:「你喺 XX 有限公司仍然係董事喎。」我當時呆咗 — 間公司早已入咗清盤程序,而我個名仍然掛喺董事名單上面。原來拍檔由頭到尾冇交過 ND2A,公司秘書亦都冇跟。

最後我要證明自己已經辭職、要解釋點解公司註冊處紀錄冇更新,搞足幾個月。如果當年我知道有 ND4 表格 — 一張由辭職者自己交、唔需要公司批准嘅通知書 — 我當日就可以自保,唔使兩年後補鑊。

呢篇就係我整理出嚟嘅 ND4 完整填寫教學。你唔需要係律師,但你要知道自己幾時要「自己動手交表」。

僅供參考:本文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辭任安排如涉及股東爭議、欠款或清盤風險,請先諮詢執業律師。

2. ND4 係咩?同 ND2A 一分鐘分清

簡單講:ND2A 係公司交,ND4 係辭職者自己交。兩張都係《公司條例》第 622 章嘅指明表格,但角色完全唔同。

項目 ND2A ND4
表格名稱 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委任/停任) 公司秘書及董事辭職通知書
邊個交 公司(通常係公司秘書處理) 辭職嘅董事或公司秘書本人
法律依據 第 645 條(資料更改後 15 日內) 第 464(3) 條(董事)、第 477(3) 條(公司秘書)
幾時用 公司正常做人事變更 辭職者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唔會交 ND2A
需要公司蓋章/批准 一般由公司簽署 唔需要,辭職者自己簽名提交

所以 ND4 嘅定位好清楚:佢係一個後備機制。正常情況下公司會交 ND2A,你就唔需要做嘢;但當公司唔合作、拖字訣、或者你連公司秘書都搵唔到嘅時候,ND4 就係你唯一可以自己控制嘅自保工具。

真實個案:有個做設計嘅朋友同股東反面,辭任董事之後公司秘書「唔得閒」處理。佢自己填 ND4 交去公司註冊處,之後查冊見到自己已經停任,日後對方再用公司名借錢或者簽約,都唔會再有佢嘅名字牽連。佢嘅講法係:「唔使自己睇人面色,$15 買個安心。」

3. 幾時要自己交 ND4?(三個情況 + 唔需要交嘅情況)

唔係每個辭職嘅人都要交 ND4。判斷標準只有一個:你有冇合理理由相信公司唔會交 ND2A?

3.1 情況一:公司表明唔會處理

最直接。股東反面、公司秘書已經唔再做、或者對方講到明「你自己搞」。呢個時候你已經有充分理由,唔需要等。

3.2 情況二:公司長期冇回應

你書面通知辭職、追過幾次,公司都冇交表、亦冇回覆。重點係要留低書面紀錄:WhatsApp、email、掛號信都可以,證明你追過而公司唔理。日後有人質疑你「點解繞過公司交表」,呢啲紀錄就係你嘅理據。

3.3 情況三:公司已經冇人運作

公司冇董事、公司秘書已辭職、地址無人收信。呢種情況最需要 ND4,因為根本冇人會幫你交 ND2A。

3.4 唔需要交 ND4 嘅情況

  • 公司已經交咗 ND2A 申報你辭職 — 你唔需要重複交,重複反而可能引起查詢。
  • 你只係「想」辭職但未正式通知 — 未生效嘅辭職,交 ND4 冇意義,甚至會被視為資料不符。
  • 你係備任董事(reserve director)— 辭職用表格 ND8,停任用 ND5,唔係 ND4。
  • 你只係更改個人資料(地址、姓名)— 用 ND2B,唔係 ND4。

貼士:交 ND4 之前,先上公司註冊處電子查冊睇下有冇 ND2A 紀錄。公司口頭話「交咗」唔算,文件索引見到才算。查冊方法可以睇公司查冊終極指南。

4. 交表前要準備嘅資料 checklist

ND4 只有兩頁,但錯一個位就會被退。填之前,先把以下資料抄好,一次過填完:

  • 公司全名 — 必須同「公司註冊證明書」或最近一份「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完全一樣(中文用繁體字,或者全英文,唔好中英夾雜)。
  • 商業登記號碼(BRN) — 只需填首 8 位數字,「-」後面嘅唔需要。
  • 你嘅身分 — 辭任董事、辭任公司秘書、抑或兩樣都辭;如屬候補董事,要寫明代替邊位董事。
  • 你嘅登記姓名 — 要同香港身分證(或護照)上嘅姓名完全一致,包括英文拼法同中間名。
  • 部分身分證號碼 — 只填一部分(例如括號前嘅字母加首幾個數字),唔好填完整號碼。
  • 辭職日期 — 你辭職實際生效嘅日期,唔係你填表嘅日期。
  • 通知紀錄 — 辭職信、email、WhatsApp 截圖,證明你按章程或協議要求通知過公司。
  • 提交人資料 — 姓名、地址、電話、email,方便公司註冊處有需要時聯絡你。

好重要:如果公司章程細則或你同公司簽嘅協議規定「辭職要通知公司」,而你冇按規定發出通知,辭職可能完全無效(第 464 及 477 條)。ND4 第 3 部分就係要你聲明呢件事有冇做、點做。填之前,先確認自己真係已經有效辭職。

5. 逐欄拆解:ND4 每個位填咩

ND4 分三部分。以下係每欄要填咩、最易錯喺邊。表格本身可以喺公司註冊處網站下載(填寫版 PDF),記得用電腦填、唔好手寫。

5.1 第 1 項:公司名稱同商業登記號碼

照註冊證明書抄,一個字都唔可以差。最常見錯誤係公司改名之後仍然填舊名 — 一改就要用「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上嘅新名。

5.2 第 2A 項:身分同現時登記詳情

剔選你辭嘅身分(公司秘書/董事/候補董事)。如果係候補董事,要填「代替」邊位董事。然後填你現時在公司註冊處登記嘅姓名同部分身分證/護照號碼 — 呢個「現時登記」係關鍵,如果公司之前幫你報錯名(例如加咗英文名),你填正確名反而對唔上,要先叫公司用 ND2B 更正。

5.3 第 2B 項:辭職詳情

填辭職日期(日/月/年)。下面有一條問題:「上述董事或候補董事在辭職日期後,是否仍然擔任這公司的候補董事或董事職位?」如果你同一時間辭任董事但保留候補董事身分,就要答「是」;一般全退就答「否」。

5.4 第 3 項:辭職通知聲明(最易出事嘅一欄)

呢部分有三個選項,只可以揀一個,揀錯會影響辭職嘅有效性:

選項 幾時揀
(一)須通知,且已按規定通知 章程或協議要求你通知公司,而你已經正式發出辭職通知 — 最常見、最穩陣
(二)須通知,但冇按規定,已把通知送交公司 程序有瑕疵,但你已把辭職通知正本/電子版送交公司或留在註冊辦事處
(三)不須通知 章程同協議都冇要求你通知公司

如果你根本冇通知過公司,又唔肯定章程有冇要求,唔好亂剔。呢個位出錯,等於自己聲明「辭職無效」,之後所有嘢都會被質疑。

5.5 簽署同提交人資料

表格必須由辭職者本人簽署 — 公司唔可以代簽,秘書亦唔可以代簽。姓名要打埋喺簽名下面,日期要同你交表時間吻合。提交人資料(姓名、地址、電話、email、檔案編號)係方便公司註冊處聯絡,唔會公開展示。

唔想逐欄摸?如果你嘅情況係「公司要改董事/秘書詳情」而唔係辭職,可以直接用董事及公司秘書詳情更改工具(ND2B),逐項引導你填,唔使自己對住 PDF 估。辭職本身就要用官方 ND4,因為必須由你本人簽署。

6. 五步交表流程

第一步:確認辭職已生效

檢查章程細則有冇通知期要求;有就按規定發出書面辭職通知,並保留副本同送達紀錄(email 回條、掛號信收據)。

第二步:查冊確認公司未交 ND2A

喺公司註冊處電子查冊睇文件索引。如果已有 ND2A 而你仍然想交 ND4,先問清楚係唔係申報錯(例如申報咗停任但日期錯)。

第三步:電腦填寫 ND4

下載填寫版 PDF,用電腦打字,統一用中文或英文。手寫表格有可能唔被接納,而且改名、括號、身分證位最容易睇錯。

第四步:簽署 + 交表

列印後親筆簽名,或經電子服務網站以電子表格提交(需已登記用戶/智方便)。電子提交要留意:辭任董事同辭任公司秘書要分開兩份 ND4。

第五步:保存證據 + 事後查冊

保留交表收據、電子確認、表格副本(連簽名頁)。一至兩星期後再查冊,確認紀錄已更新為「停任」。

真實撞板:有人用電子提交,一次過想申報「辭任董事 + 辭任公司秘書」,結果系統只接受其中一項。公司註冊處嘅講法係要分開兩份電子 ND4 交。分開交唔會多收費,但少交一份就等於其中一個職位仍然掛住你個名。

7. 費用、交表方法同需時

項目 內容
印本費用 小額登記費(約 HK$15,以公司註冊處最新收費表為準)
電子提交 一般免費,經公司註冊處電子服務網站提交電子表格 ND4
交表方法 郵寄或親身交到「香港金鐘道 66 號金鐘道政府合署 14 樓 公司註冊處」;或經電子服務網站提交
處理時間 印本一般數個工作天;電子提交通常較快,實際上以公司註冊處公布為準
要唔要附辭職信 ND4 本身唔要求附辭職信,但你應該自行保存,以備日後爭議

如果係郵寄,要留意一點:處長收唔到就等於冇交過。郵寄有風險,貴少少都要用掛號,或者索性親身交、電子交。

8. 交完表之後仲要做嘅四件事

8.1 確認公司註冊處紀錄已更新

交表唔等於即時更新。一至兩星期後再查冊,睇你嘅名字下面有冇「停任」日期。冇嘅話,帶同收據向公司註冊處查詢。

8.2 要求公司更新內部登記冊

ND4 只更新公開紀錄。公司內部嘅董事登記冊同會議紀錄仍然要由公司更新,並保存 10 年。你可以書面要求公司更正,保留信件副本。相關要求可以參考法定紀錄指南。

8.3 通知銀行同其他機構

如果你係銀行戶口簽署人或獲授權人,辭職後要通知銀行移除權限。呢一步同公司註冊處完全係兩件事 — 唔少人以為交完 ND4 就自動解除,結果幾年後仍然被列為簽署人。可以睇銀行簽署人變更指南。

8.4 整理自己嘅離任文件包

把以下文件放埋一齊,日後申請按揭、做盡職審查、或者被追討時即刻攞得出:辭職信副本、送達紀錄、ND4 副本(連簽名頁)、交表收據、查冊截圖、任職期間最後一次董事會決議紀錄。

貼士:如果你同時要處理公司文件保存同歸檔,可以睇公司文件管理指南,入面有保存年期表同數碼化流程,離任文件包照跟就唔會漏。

9. 六個最常見被退表原因

錯誤 1:手寫填表

公司註冊處明確講明手寫表格可能不被接納。用填寫版 PDF 打字,字體清楚又唔會漏格。

錯誤 2:姓名同身分證唔一致

例如身分證係「CHAN Tai Man」,表格寫「Chan Tai-Man」或者加咗洋名「David」。公司註冊處對唔上紀錄就會要求澄清,甚至退表。

錯誤 3:填咗完整身分證號碼

ND4 只要「部分號碼」。填完整號碼既唔符合表格設計,亦冇必要公開咁多個人資料。

錯誤 4:公司名稱同註冊證明書唔同

改過名但填舊名、中英文夾雜、漏咗「有限公司」四個字,全部都會被退。

錯誤 5:唔係本人簽署

公司同事代簽、秘書代簽,一律唔接受。ND4 嘅意義就係「辭職者自己聲明」,簽名一定要係你本人。

錯誤 6:辭職日期填錯

填咗交表日期、或者填咗「最後上班日」而唔係辭職生效日。日後同公司爭議時,日期差異會變成攻擊點。

10. 唔交 ND4 有咩風險?

好多人嘅心態係「我唔做就得啦,交唔交表有咩所謂」。實際上,紀錄一日未更新,你一日仍然係「公司董事」:

  • 法律責任 — 公司拖欠、違規、被追討時,你嘅名字仍然喺董事名單,你要花時間證明自己早已離任。相關風險可以睇董事法律責任指南。
  • 聲譽同信貸 — 申請按揭、做盡職審查、甚至搵新工作做背景審查,都可能見到你仍然掛住一間有問題嘅公司。
  • 稅務同申報 — 公司報稅表、僱主報稅表上嘅董事身分如果同紀錄唔一致,會引起查詢。
  • 日後難以解釋 — 拖得越久,你越難證明「我當年已經辭職,只係公司冇交表」。

要留意:辭職唔會清洗在任期間嘅責任。辭職前嘅決定、簽過嘅文件、做過嘅擔保,仍然可能被追究。所以辭職前記得把任職期間嘅董事會決議、財務資料保存好。

反過來講,如果你係公司嗰邊、想正正經經處理董事離任,用 ND2A 就可以一次過申報停任同新任,唔需要等對方自己交 ND4。填法可以睇ND2A 表格填寫教學;如果只係改地址或姓名,就睇ND2B 表格填寫教學。

想知道辭任董事之後,公司內部仲有邊啲文件要跟?可以睇董事及公司秘書變更指南同董事辭任終極指南,兩篇加埋就係完整流程。

11. 常見問題(FAQ)

公司已經幫我交咗 ND2A,我仲要交 ND4 嗎?

唔需要。公司註冊處講明,如果公司已經交付表格 ND2A 申報你嘅辭職,辭職董事或公司秘書毋須再交 ND4。只有在你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唔會交 ND2A 嘅時候,才需要自己交。

ND4 幾時要交?有冇 15 日期限?

條例要求公司喺董事或公司秘書停任後 15 日內交 ND2A;ND4 係辭職者自行申報嘅備用機制,條例冇為 ND4 訂立獨立嘅 15 日倒數。不過實務上應該喺辭職生效後盡快交,拖得越久越難解釋。

ND4 要收費嗎?

以印本形式交付一般要付小額登記費(約 HK$15),經電子服務網站提交電子表格通常免費。實際金額以公司註冊處最新收費表為準。

辭任董事同辭任公司秘書可以填同一份 ND4 嗎?

紙本表格可以喺「身分」一欄同時剔選公司秘書同董事;如果用電子提交,公司註冊處要求分開兩份電子 ND4,分別申報兩個職位。

我辭咗職,但公司一直冇更新董事登記冊,點算?

ND4 只更新公司註冊處嘅公開紀錄,公司內部嘅董事登記冊同會議紀錄仍然要由公司更新。你可以書面要求公司更正,並保留交表收據;公司拒絕就考慮向公司註冊處查詢或諮詢律師。

交咗 ND4 係唔係就同公司完全脫鈎?

唔係。辭職只係由生效日起停止擔任該職位,在任期間嘅行為同責任唔會消失。如果公司後來清盤或被追討,任職期間嘅決定仍然可能被追究。

僅供參考

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唔構成法律意見。實際辭任安排、責任範圍同程序會因個別情況而有重大分別,決定自行處理之前,請務必諮詢執業律師或持牌公司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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